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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移民后建设”:水电开发新方针
2013/2/20 7:44:12    新闻来源:

《 中国能源报 》( 2013年02月18日   第 11 版)
 

  如今,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生产资料配置越来越困难,移民安置成本越来越高,移民安置成为制约水电开发的重要因素,并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促进水电开发,妥善安置移民,切实保障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水赶人”现象的国家发改委提出了“先移民后建设”水电开发新方针。

  早在2008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北京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关于金沙江下游水电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汇报,重点探讨了新时期水电开发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会议明确以金沙江下游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为试点,按照“先移民安置、后工程建设”的总体思路,提出移民安置试点方案,经国家发改委协调同意后实施。

  2012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做好水电工程先移民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2) 293号),明确了推行“先移民后建设”水电开发方针的根本目的和基本要求,强调突出抓好移民安置规划方案,全面做好移民安置规划实施,落实省市县、项目法人责任并强化主体设计单位和行业技术归口单位技术责任。

  所谓”“先移民后建设”是指在水电建设中,把移民工作作为水电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做好移民工作放在优先位置,统筹规划协调工程建设进度和移民安置进度,切实保障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怎样贯彻《通知》精神,推动“先移民后建设”工作?

  我们认为,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工程利益相关各方都应该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发改委的文件精神上来,促进水电加快开发并进一步增强移民安置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从行动上,要确保实物指标的调查、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有序推进。在实施进度上,保证移民工作优先,确保移民安置工作计划与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相协调。

  有关方面要为移民工作优先积极创造条件,扎实开展实物指标调查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在工程筹建、施工准备、主体工程施工和蓄水完工的各个阶段,有序推进各部分的移民安置工作。

  如今工作中也存在问题:一是项目核准前,工程筹建所涉及的移民安置问题,目前尚无法可依,难以实施移民搬迁,需着重研究解决筹建期移民工作相关程序、土地征用、资金投入、建设进度和实施管理等问题。二是项目核准后,由于移民工作要求增多,工作难度加大,而枢纽工程建设因采用先进技术进度加快,两者进度极不匹配,需研究处理移民安置与工程建设的进度衔接问题,科学合理地安排移民安置周期和工程建设周期。

  四川木里河立洲、卡基娃水电站试点“先移民后建设”,由于各方理解不同、机制不健全、管理不顺,未能取得预期效果。

  总结已有工程实践经验,值得注意是,移民安置规划方案是实施移民工作的基础依据,必须高度重视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确保规划设计工作的深度和质量;其次,强有力的组织管理是实施移民安置工作的重要保障,省级人民政府尤应加强对移民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参与各方的责任;第三,要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全面做好移民安置规划实施和库区工程建设工作。

  2012年9月,国家发改委已委托国家水能风能研究中心开展水电工程移民管理体制机制研究工作,要求认真总结梳理近年来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管理经验,包括“先移民后建设”试点和金沙江下游移民工作机制,根据水电建设特点和移民工作实际,研究提出完善水电移民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的具体意见。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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