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实现与环境保护有机协调统一
2013/2/5 8:18:03 新闻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水电是可再生的清洁能源,是人类的宝贵财富。我国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如果按现有开发力度,我国的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的可开采储量仅能维持20年、50年、100年。今年4月,我国水电装机达到2.4亿千瓦,居世界之首,在水电迎来辉煌时刻的同时,水电发展的接续问题也被人关注,将发展水电提高到国家能源安全战略的角度看待,使人们在大力进行水电开发,也积极重视生态环境问题,以增强国家的能源安全。
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水电”,继续加快开发程度较高的黄河中上游等7个水电基地。13年前,为了开发黄河上游的水电资源,国家组建了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黄河上游流域水电进行“流域、梯级、滚动、综合”开发,装机投产规模从288万千瓦发展到1105.74万千瓦;完成发电量2300多亿千瓦时。
然而,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效应也不容忽视,黄河上游地处干旱半干旱风沙区,且毗邻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一旦受到人为破坏,恢复将非常困难。因此,如何使得黄河上游水电资源开发与区域环境之间“相得益彰”,是开发黄河上游水电资源的根本出发点。
黄河孕育水电开发“富矿”
青藏高原面积240万平方公里,海拔大多在3500米以上,包括西藏青海全部、四川西部、新疆南部及甘肃、云南的一部分。由于青藏高原冰川覆盖面积约4.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冰川总面积80%以上,因此,长江、黄河、澜沧江等亚洲许多大江大河发源于此,并蕴藏着极为丰富的水力资源。据调查,整个高原区天然水能蕴藏量约3亿多千瓦。
在这些江河中,以黄河水力资源丰富。黄河上游从龙羊峡至青铜峡段,两岸山势陡峻、河道狭窄、水流湍急、落差集中,峡谷和山间盆地相间,地形地质条件较好,河水含沙量小,只有黄河中下游的2%至13%,是整个黄河水系开发条件最好的“富矿”河段之一。共布置37至38座梯级水电站共装机2543.95万千瓦。其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约占全国的12.97%,技术可开发量约占全国的10.70%,经济可开发量约占全国的11.94%。其中青海境内水力资源尤其丰富,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636.4亿m3。有水电站坝址178处,总装机容量2187万千瓦,在国内居第五位,居西北之首。
为了开发黄河上游水能资源的“富矿”,同时也为了兴利除害,国家1999年10月28日,适时成立了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12月,在电力体制改革中成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黄河水电公司在黄河干流拥有班多、龙羊峡、拉西瓦、李家峡、公伯峡、苏只、积石峡、盐锅峡、八盘峡、青铜峡等十座建成投产的大中型水电站,总装机规模1072.84万千瓦,这些水电站拦蓄洪水、灌溉发电、科学调度、调水调沙,有效改变了黄河水量的时空分配,减轻了黄河洪水对人民的威胁,真正缓解了黄河断流现象,走出了一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开发之路,在西北地区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黄河水电开发的机遇与风险
无论经受了怎样的质疑,水电的可再生能源地位已经为业界所公认。尽管如此,关于水电开发问题的讨论声甚至反对声仍然此起彼伏。
从机遇来说,大力发展水电成为我国履行减排承诺的最重要保障,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加快西部地区水电开发步伐,重点加快金沙江中下游、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黄河上游等水电基地开发步伐,积极推进怒江水电基地开发建设。国家节能减排及节能优化调度政策,实行优惠的财税、投资政策和强制性市场份额政策,鼓励生产与消费可再生能源。
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深入推进、“西电东送”战略的实施,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带动下,电网、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将有力促进西部地区能源资源的开发建设,创造较好的送出条件和广阔的市场空间,为西部水电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也存在着很多优势。
政策优势。国家能源产业发展政策为发展水电提供了政策保障。水电等清洁能源是我国电源的发展方向,受到国家鼓励与支持。从战略角度来看,随着我国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方面的压力和责任越来越大。中电联发布《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水电被放在“十二五”电力发展的第一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张国宝曾表示,争取到“十二五”末,水电在一次能源消费中所占比重达到6.5%左右。加快水电发展大势所趋,尽管有可能是迫于减排的压力,但显然这一次,我国决策层坚定了许多。水电学会副秘书长张博表示:“‘十二五’将与‘十一五’期间有很大的不同,开发水电成为‘十二五’期间能源结构调整的主流。”
需求优势。目前我国电力需求保持持续增长,电力供需仍存在不平衡现象,电煤供应保障能力比较脆弱,一些地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电力送出受限情况,因此,“十二五”期间电源发展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据《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2015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5.99万亿~6.57万亿千瓦时,“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7.5%~9.5%。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2015年全国电力装机总量将超过14亿千瓦。据中电联初步测算,到“十二五”末,清洁能源发电量占全国总发电量的比重将超过30%,而水电、核电和风电将成为清洁能源的主力军。2015年,水电、风电、核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将贡献3.46亿吨标准煤。黄河上游水电有丰富的储量,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机遇。
价格优势。从长远看,煤炭在我国能源中的主导地位不会改变,煤炭价格仍然是制约火电成本的主导因素。相对于煤炭、天然气采购和运输的高成本,水电低成本优势日益显现,低廉的价格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技术优势。西部地区的水电开发逐步形成了国家、企业、地方及民间资本互动的态势。负责黄河上游水电开发的最主要的企业——黄河公司已经形成了成熟的“流域、梯级、滚动、综合”开发,建立了完善的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组织机构,形成了项目开发、运营一整套管理制度,人才和技术实力比较雄厚。黄河公司积极探索高海拔地区大机组运行管理经验,实施梯级电站集中控制和优化调度,加强大坝安全检测,确保梯级电站群的安全运行,保持了安全稳定的生产局面。5座电站保持着3000天以上的长周期安全生产纪录,两座水电站保持投产以来零事故纪录,这些为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
从挑战来说,许多声音质疑强调水电站大坝产生的环境、生态问题,而忽略水坝在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和水电替代火电之后产生的巨大环境效益;此外,许多环保人士包括NGO组织,都大量引用了国外情况尤其是美国炸坝的例子。但事实上,国情不同,发展阶段不同,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对于某种能源的态度也不可能照搬国外。另外,美国所炸对象均是病坝、险坝、老坝,显然不足为训,同样水电开发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
发展风险。水电开发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受政策变化和物价水平波动的干扰大,经营和融资压力大,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受国际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使得企业经营困难增多,潜在风险增加。并且水电企业大多位于深山峡谷,可持续发展受到资源、市场、人才、地域等各种限制,信息不畅,市场辐射能力有限。
环保风险。黄河上游地区水能资源非常丰富,但地处青藏高原的腹地和主体——三江源地区,三江源地区位于青海省南部,行政区域涉及玉树、果洛、海南、黄南四个藏族自治州的16个县和格尔木市的唐古拉乡等127个乡镇,总面积36.3万平方公里,约占青海省总面积的50.4%。黄河上游水电资源的开发能否实现能源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成功,从而实现区域环境、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在环保中持续开发黄河水电
贯彻科学发展理念,要按照统筹兼顾的方法,妥善处理各种关系,推进黄河上游水电开发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在黄河上游水电开发中要善于在发展中同时兼顾各方面的要求,把眼前与长远、人与自然等各个环节统筹好、协调好,使之相互促进、相互支持。
统筹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资源环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科学发展观对能源企业的最基本要求。黄河上游的一座座水电站不但为我国提供着强大的绿色能源,还具有防洪、防凌、灌溉等作用。龙羊峡水电站每年能为宁蒙灌区增加有效供水17亿立方米,使灌区灌溉保证率由31%提高到86%,每年为下游省、市增加有效供水7亿立方米,供水年保证率由56.25%提高到80%,有利地支持了沿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前,黄河上游陆续建成的梯级电站相继蓄水,使龙青河段增加了600平方千米的湿地面积,库区条件变化形成的降雨、湿度和风频等“库区效应”,明显改善了库区周边地区的生态气候,更加适宜人居及陆生植物生长。
黄河水电公司坚持“生态、综合、可持续发展”的水电开发理念。风沙与干旱裹挟着黄河上游地区,然而,由黄河水电公司开发建设的所有水电站都是风光迤逦的花园式电站。 在黄河公司任何一处建设工地,看不到尘土飞扬,地下隧洞没有积水污泥,各种管线布设科学、整齐划一。公司在电站建设中,针对水环境保护、空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植被保护、水土保持等项目,都制定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并与工程建设同步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统筹好建设与环境承载的关系。在目前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西电东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中国入世的形势下,黄河上游水电开发面临着良好的机遇。然而,青藏高原物种丰富,生态环境脆弱,一旦破坏,恢复十分困难。因此,在今后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做好环境承载力评估工作,深入研究黄河上游地区水电资源开发与自然保护区的关系问题,妥善处理水电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进一步探索、研究处理好相关问题,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目的,真正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及长远规则中“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水电”的目标。
水电开发与调控措施并行。黄河上游水电梯级开发规划的黄河上游水电资源开发环境承载能力评估及对区域可持续发展贡献的研究全面实施,将对黄河上游青海片生态系统健康产生较大的影响。应在黄河上游水电开发的同时,建立规范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政策体系、法规体系,以及资源环境动态检测和管理系统,提高决策管理水平,并通过采取一定的调控措施,从而在保障生态环境健康的基础上,真正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以水电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会对生态环境健康造成较大影响,而本研究的结果表明,经济规模较小、经济发展较慢正是制约黄河上游青海片生态系统健康等级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国家应该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既要大开发、快开发,又要避免滥开发、大破坏,既要快速推进眼前的经济增长,又要顾及后代生存环境的可持续性,使水电开发成为利用水能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发挥综合效益、为人民造福和促进区域经济和谐发展的系统工程。
协调好与自然保护区的关系。建议尽快调整相关自然保护区的规划,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水电”的战略目标。研究表明,通过采取一定的调控措施,可以减少和避免水电资源开发对保护区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还可通过支流流域综合治理和采取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措施,实现在水电资源科学开发的基础上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状况的目的。
建立水电开发效益补偿机制。随着黄河上游水电梯级开发的进展,对水电梯级开发补偿调节效益进行合理分配的迫切性日趋明显。因此,应深入研究黄河干流水电站间的梯级开发补偿效益及分配方案,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或办法,促进黄河上游梯级水电资源可持续开发,并为梯级滚动开发争取良好的经营环境。近期可从管理体制上理顺关系,使投入大、建设难的大型调节水库能取得合理的补偿效益返还,较好的解决黄河干流梯级水电开发补偿效益的分配实施问题。
制定统一的水电开发政策。根据我国能源的构成特点,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水电发展规划应统一纳入电力发展规划。水电工程不仅仅是用来发电,还具有防洪、灌溉、航运和旅游等综合功能,同时涉及多个部门。由于目前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出台的水电开发政策尚不完善,有时还相互冲突。建议国家统一做好水电发展规划,国家有关审批部门出台统一的水电开发政策,防止政策部门化,确保国家方针政策执行的严肃性,以促进水电资源的科学开发。(唐婧)
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水电”,继续加快开发程度较高的黄河中上游等7个水电基地。13年前,为了开发黄河上游的水电资源,国家组建了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黄河上游流域水电进行“流域、梯级、滚动、综合”开发,装机投产规模从288万千瓦发展到1105.74万千瓦;完成发电量2300多亿千瓦时。
然而,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效应也不容忽视,黄河上游地处干旱半干旱风沙区,且毗邻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一旦受到人为破坏,恢复将非常困难。因此,如何使得黄河上游水电资源开发与区域环境之间“相得益彰”,是开发黄河上游水电资源的根本出发点。
黄河孕育水电开发“富矿”
青藏高原面积240万平方公里,海拔大多在3500米以上,包括西藏青海全部、四川西部、新疆南部及甘肃、云南的一部分。由于青藏高原冰川覆盖面积约4.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冰川总面积80%以上,因此,长江、黄河、澜沧江等亚洲许多大江大河发源于此,并蕴藏着极为丰富的水力资源。据调查,整个高原区天然水能蕴藏量约3亿多千瓦。
在这些江河中,以黄河水力资源丰富。黄河上游从龙羊峡至青铜峡段,两岸山势陡峻、河道狭窄、水流湍急、落差集中,峡谷和山间盆地相间,地形地质条件较好,河水含沙量小,只有黄河中下游的2%至13%,是整个黄河水系开发条件最好的“富矿”河段之一。共布置37至38座梯级水电站共装机2543.95万千瓦。其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约占全国的12.97%,技术可开发量约占全国的10.70%,经济可开发量约占全国的11.94%。其中青海境内水力资源尤其丰富,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636.4亿m3。有水电站坝址178处,总装机容量2187万千瓦,在国内居第五位,居西北之首。
为了开发黄河上游水能资源的“富矿”,同时也为了兴利除害,国家1999年10月28日,适时成立了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12月,在电力体制改革中成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黄河水电公司在黄河干流拥有班多、龙羊峡、拉西瓦、李家峡、公伯峡、苏只、积石峡、盐锅峡、八盘峡、青铜峡等十座建成投产的大中型水电站,总装机规模1072.84万千瓦,这些水电站拦蓄洪水、灌溉发电、科学调度、调水调沙,有效改变了黄河水量的时空分配,减轻了黄河洪水对人民的威胁,真正缓解了黄河断流现象,走出了一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开发之路,在西北地区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黄河水电开发的机遇与风险
无论经受了怎样的质疑,水电的可再生能源地位已经为业界所公认。尽管如此,关于水电开发问题的讨论声甚至反对声仍然此起彼伏。
从机遇来说,大力发展水电成为我国履行减排承诺的最重要保障,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加快西部地区水电开发步伐,重点加快金沙江中下游、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黄河上游等水电基地开发步伐,积极推进怒江水电基地开发建设。国家节能减排及节能优化调度政策,实行优惠的财税、投资政策和强制性市场份额政策,鼓励生产与消费可再生能源。
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深入推进、“西电东送”战略的实施,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带动下,电网、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将有力促进西部地区能源资源的开发建设,创造较好的送出条件和广阔的市场空间,为西部水电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也存在着很多优势。
政策优势。国家能源产业发展政策为发展水电提供了政策保障。水电等清洁能源是我国电源的发展方向,受到国家鼓励与支持。从战略角度来看,随着我国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方面的压力和责任越来越大。中电联发布《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水电被放在“十二五”电力发展的第一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张国宝曾表示,争取到“十二五”末,水电在一次能源消费中所占比重达到6.5%左右。加快水电发展大势所趋,尽管有可能是迫于减排的压力,但显然这一次,我国决策层坚定了许多。水电学会副秘书长张博表示:“‘十二五’将与‘十一五’期间有很大的不同,开发水电成为‘十二五’期间能源结构调整的主流。”
需求优势。目前我国电力需求保持持续增长,电力供需仍存在不平衡现象,电煤供应保障能力比较脆弱,一些地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电力送出受限情况,因此,“十二五”期间电源发展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据《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2015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5.99万亿~6.57万亿千瓦时,“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7.5%~9.5%。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2015年全国电力装机总量将超过14亿千瓦。据中电联初步测算,到“十二五”末,清洁能源发电量占全国总发电量的比重将超过30%,而水电、核电和风电将成为清洁能源的主力军。2015年,水电、风电、核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将贡献3.46亿吨标准煤。黄河上游水电有丰富的储量,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机遇。
价格优势。从长远看,煤炭在我国能源中的主导地位不会改变,煤炭价格仍然是制约火电成本的主导因素。相对于煤炭、天然气采购和运输的高成本,水电低成本优势日益显现,低廉的价格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技术优势。西部地区的水电开发逐步形成了国家、企业、地方及民间资本互动的态势。负责黄河上游水电开发的最主要的企业——黄河公司已经形成了成熟的“流域、梯级、滚动、综合”开发,建立了完善的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组织机构,形成了项目开发、运营一整套管理制度,人才和技术实力比较雄厚。黄河公司积极探索高海拔地区大机组运行管理经验,实施梯级电站集中控制和优化调度,加强大坝安全检测,确保梯级电站群的安全运行,保持了安全稳定的生产局面。5座电站保持着3000天以上的长周期安全生产纪录,两座水电站保持投产以来零事故纪录,这些为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
从挑战来说,许多声音质疑强调水电站大坝产生的环境、生态问题,而忽略水坝在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和水电替代火电之后产生的巨大环境效益;此外,许多环保人士包括NGO组织,都大量引用了国外情况尤其是美国炸坝的例子。但事实上,国情不同,发展阶段不同,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对于某种能源的态度也不可能照搬国外。另外,美国所炸对象均是病坝、险坝、老坝,显然不足为训,同样水电开发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
发展风险。水电开发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受政策变化和物价水平波动的干扰大,经营和融资压力大,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受国际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使得企业经营困难增多,潜在风险增加。并且水电企业大多位于深山峡谷,可持续发展受到资源、市场、人才、地域等各种限制,信息不畅,市场辐射能力有限。
环保风险。黄河上游地区水能资源非常丰富,但地处青藏高原的腹地和主体——三江源地区,三江源地区位于青海省南部,行政区域涉及玉树、果洛、海南、黄南四个藏族自治州的16个县和格尔木市的唐古拉乡等127个乡镇,总面积36.3万平方公里,约占青海省总面积的50.4%。黄河上游水电资源的开发能否实现能源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成功,从而实现区域环境、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在环保中持续开发黄河水电
贯彻科学发展理念,要按照统筹兼顾的方法,妥善处理各种关系,推进黄河上游水电开发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在黄河上游水电开发中要善于在发展中同时兼顾各方面的要求,把眼前与长远、人与自然等各个环节统筹好、协调好,使之相互促进、相互支持。
统筹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资源环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科学发展观对能源企业的最基本要求。黄河上游的一座座水电站不但为我国提供着强大的绿色能源,还具有防洪、防凌、灌溉等作用。龙羊峡水电站每年能为宁蒙灌区增加有效供水17亿立方米,使灌区灌溉保证率由31%提高到86%,每年为下游省、市增加有效供水7亿立方米,供水年保证率由56.25%提高到80%,有利地支持了沿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前,黄河上游陆续建成的梯级电站相继蓄水,使龙青河段增加了600平方千米的湿地面积,库区条件变化形成的降雨、湿度和风频等“库区效应”,明显改善了库区周边地区的生态气候,更加适宜人居及陆生植物生长。
黄河水电公司坚持“生态、综合、可持续发展”的水电开发理念。风沙与干旱裹挟着黄河上游地区,然而,由黄河水电公司开发建设的所有水电站都是风光迤逦的花园式电站。 在黄河公司任何一处建设工地,看不到尘土飞扬,地下隧洞没有积水污泥,各种管线布设科学、整齐划一。公司在电站建设中,针对水环境保护、空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植被保护、水土保持等项目,都制定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并与工程建设同步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统筹好建设与环境承载的关系。在目前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西电东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中国入世的形势下,黄河上游水电开发面临着良好的机遇。然而,青藏高原物种丰富,生态环境脆弱,一旦破坏,恢复十分困难。因此,在今后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做好环境承载力评估工作,深入研究黄河上游地区水电资源开发与自然保护区的关系问题,妥善处理水电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进一步探索、研究处理好相关问题,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目的,真正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及长远规则中“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水电”的目标。
水电开发与调控措施并行。黄河上游水电梯级开发规划的黄河上游水电资源开发环境承载能力评估及对区域可持续发展贡献的研究全面实施,将对黄河上游青海片生态系统健康产生较大的影响。应在黄河上游水电开发的同时,建立规范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政策体系、法规体系,以及资源环境动态检测和管理系统,提高决策管理水平,并通过采取一定的调控措施,从而在保障生态环境健康的基础上,真正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以水电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会对生态环境健康造成较大影响,而本研究的结果表明,经济规模较小、经济发展较慢正是制约黄河上游青海片生态系统健康等级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国家应该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既要大开发、快开发,又要避免滥开发、大破坏,既要快速推进眼前的经济增长,又要顾及后代生存环境的可持续性,使水电开发成为利用水能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发挥综合效益、为人民造福和促进区域经济和谐发展的系统工程。
协调好与自然保护区的关系。建议尽快调整相关自然保护区的规划,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水电”的战略目标。研究表明,通过采取一定的调控措施,可以减少和避免水电资源开发对保护区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还可通过支流流域综合治理和采取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措施,实现在水电资源科学开发的基础上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状况的目的。
建立水电开发效益补偿机制。随着黄河上游水电梯级开发的进展,对水电梯级开发补偿调节效益进行合理分配的迫切性日趋明显。因此,应深入研究黄河干流水电站间的梯级开发补偿效益及分配方案,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或办法,促进黄河上游梯级水电资源可持续开发,并为梯级滚动开发争取良好的经营环境。近期可从管理体制上理顺关系,使投入大、建设难的大型调节水库能取得合理的补偿效益返还,较好的解决黄河干流梯级水电开发补偿效益的分配实施问题。
制定统一的水电开发政策。根据我国能源的构成特点,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水电发展规划应统一纳入电力发展规划。水电工程不仅仅是用来发电,还具有防洪、灌溉、航运和旅游等综合功能,同时涉及多个部门。由于目前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出台的水电开发政策尚不完善,有时还相互冲突。建议国家统一做好水电发展规划,国家有关审批部门出台统一的水电开发政策,防止政策部门化,确保国家方针政策执行的严肃性,以促进水电资源的科学开发。(唐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