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陈坚:发展小水电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009/5/14 15:35:58    新闻来源: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信息网

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 陈坚

(2009年5月11日)

  云南省是水能资源大省,水能资源十分丰富,境内有金沙江、澜沧江、怒江、珠江、红河和伊洛瓦底江六大水系,大小河流共600多条。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10438.6万千瓦,约占全国的15%,位居全国第三位;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10193.91万千瓦(其中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技术可开发量达1650万千瓦),约占全国的19%,位居全国第三位;经济可开发装机容量9795.04万千瓦,约占全国的24.4%,位居全国第二位。使以中小水电(25万千瓦及以下)开发为主体的农村水电的发展有了充足的资源条件。

  1. 我省农村水电发展取得的成效

  1.1 农村水电蓬勃发展

  2003年10月,为了满足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支撑我省“十五”乃至“十一五”国民经济发展的能源需求,完成“西电东送”、“云电外送”的任务,结合云南省情,在同期没有大型水电站投产的情况下,云南省出台了《关于加快中小水电发展的决定》,使中小水电开发成为一大投资热点,多元化投资形成中小水电发展的强劲势头,也使我省以中小水电为主体的农村水电发展遇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截至2008年底农村水电装机已达997万千瓦(占全省水电总装机1546万千瓦的64.5%)。“十五”期间农村水电的发展为我省GDP保持10%以上增长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1.2 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成绩斐然

  在国家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建设采取政府引导,水利部门组织,群众参与,企业实施的形式,实行“大中小并举”、“多渠道集资办电”、“自建、自管、自用”等主要办电的方针、政策,把建设重点放在边疆、民族、贫困山区,坚持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的宗旨,重点向省内大部分县城和广大农村供电。“七五”以来,建成了76个全国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和1个电气化州,在实施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的基础上,“十五”期间又建成36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 “十一五”期间还将建设34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

  自“十五”电气化县工程实施以来,工程实施县的人均年用电量由基准年的340千瓦时增长为730千瓦时,户均年生活用电量由350千瓦时增长为502千瓦时,户通电率由95.9%上升为98.5%,解决了41万户、167万无电人口的用电,转移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约80余万人,县级财政收入由23.8亿元增长到37.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126元增长到1559元,森林覆盖率由48%提高到57%,在丰水期使项目区30%,78万户的广大农民群众实现了“小水电代柴”,累计节约薪柴810万立方米,相当于新增育林面积约200多万亩,减少和吸收二氧化碳排放2300万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对解决我省“三农”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3 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程取得良好的生态保护效益

  2003年底,国家以西部地区为重点,为解决退耕还林者对能源的需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小水电资源(5万千瓦及以下)丰富、代燃料人口集中、农民代燃料需求迫切的地区,专项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试点建设。我省的腾冲、剑川、潞西、玉龙、大姚和勐海等6县(市)被列入试点建设,目前通过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6个试点县近1.2万户农户每年可节约薪柴3.6万立方米,可使5.35万亩退耕还林,33万亩森林植被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减少有害气体一氧化碳排放量812吨、二氧化碳排放量5311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程的实施,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使农村能源结构得到较好地调整,保护了生态环境。

  2. 我省促进农村水电发展的主要经验

  2.1 政府引导

  “十五”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做出了建立以水电为主的支柱产业的重大决策,为了满足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各级政府把中小水电建设纳入电力工业发展计划和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按照“流域、梯级、综合、滚动开发”的要求,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大中小结合,多层开发,促进水能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开发利用。同时简化项目审批手续,采取诸如 “电矿联营”等措施,不断延伸产业链,将电能优势迅速转化为地方经济优势,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2.2 经济激励

  对涉及“三农”的中小水电站项目纳入农村水电电气化或小水电代燃料工程项目,各级政府提供部分补助,以提高项目业主的融资能力。执行小水电征收6%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实现可持续发展。

  2.3 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方向

  我省农村水电是以中小水电为主体,以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建设为旗帜,以满足农村经济社会的需求而诞生和发展的,表现出了诸多自身优势,如:工程简单、建设工期短,一次基建投资小;接近用户,输变电设备简单、线路输电损耗小;水库的淹没损失、移民、环境和生态等方面的综合影响甚小等。这些优点使农村水电成为农村和边远山区发电和供电环节的主力。因此使农民从农村水电的发展中得到实惠是农村水电生命力的保证,如何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是发展农村水电必须考虑的。为此,在“十一五”期间我们结合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县建设开展了潞西市农村水电农民解困工程、漾濞县的农村水电农民增收工程等试点。采取以电气化建设项目(电源点)为依托,将政府财政资金投入项目所形成的收益由项目区农户受益的方式,减少农民用电支出而间接增加农民收入,使受益区的农民直接得到实惠。如漾濞彝族自治县紫阳河电站建成后,漾濞彝族自治县紫阳河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漾濞彝族自治县小水电管理局作为国家出资人代表负责监督,并与受益区(漾江镇紫阳村、石钟村、桑布老3个村委会的35个村民小组,农户1290户,4992人)村民委员会签订“漾濞彝族自治县‘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项目紫阳河电站以电代燃料农户用电补助协议”,村级成立用户协会,制定协会章程,并由协会分别与各用电农户签订责任书,同时,由镇、村与受益区农户签订护林协议,保护生态环境。漾濞彝族自治县紫阳河股份有限公司按国家投入确定股份的比例,收益按国家投入资金的8%提取,交由漾濞彝族自治县小水电管理局专户进行管理,用于受益区农户生活用电补贴,目前电站已于2009年2月建成,预计到2010年2月受益区的农户全年将获补助30万元(每户每月按100千瓦•时为基数确定,每1千瓦•时补贴0.20元),使原来主要使用薪柴为生活燃料的受益区农户基本实现“以电代燃料”。

  3. 始终不渝科学发展农村水电

  云南中小水电资源分布于金沙江、澜沧江、怒江、珠江、红河和伊洛瓦底江六大水系的支流,覆盖了90%以上的边疆和民族贫困地区,对于我省这样一个以农业为主,山区面积达94%、有26个民族、70%的人口在农村、还有500余万贫困人口的边疆民族省份的情况,结合农村水电在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加快脱贫致富方面所起到的作用,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在合力构建以水电为主的电力工业支柱产业方面的作用,大力发展农村水电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

  进入新世纪,我省仍将大力发展以中小水电为主体,以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建设为旗帜的农村水电,继续加强以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为支撑的农村水电工程建设,加强对农村水电安全质量和技术进步的指导,加强水能资源管理,建立资源开发许可、有偿使用和转让机制,使农村水电有序、可持续发展。

  实践证明,农村水电的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农村供电能力得到增强,供电条件和供电质量得到改善,农村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和生产用电有了保证,有力地推动了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为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地支撑,使边疆民族地区的广大农村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防巩固。

来源: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信息网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院A座11层 电话:010--58381747/2515 传真:010--63547632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版权所有 投稿信箱:leidy5378@126.com
京ICP备13015787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961号

 技术支持:北京中捷京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10-88516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