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税将成新一轮资源税改热点
2012/4/13 8:44:19 新闻来源:新华社
继2月锡矿石等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调整之后,部分省份正酝酿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对地下水、地热水等水资源开征资源税。
据悉,去年9月,国务院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新条例从2011年1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施行。此次修改增加了从价定率的资源税计征办法,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并相应提高税负水平,同时将焦煤和稀土矿分别在煤炭资源和有色金属矿原矿资源中单列,并将国务院已批准的税率写入条例。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资源税改革除提高部分现有税目的资源税税率标准、扩大从价计征范围外,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也是大势所趋,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考虑将水资源等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
据悉,去年9月,国务院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新条例从2011年1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施行。此次修改增加了从价定率的资源税计征办法,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并相应提高税负水平,同时将焦煤和稀土矿分别在煤炭资源和有色金属矿原矿资源中单列,并将国务院已批准的税率写入条例。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资源税改革除提高部分现有税目的资源税税率标准、扩大从价计征范围外,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也是大势所趋,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考虑将水资源等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