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博
看到人民网居然把杨佩昌网友的一篇《德国电力价格究竟是多少?》的离奇文章,推倒了首页,让人感到非常的不可理解。难道我们的社会,真是这么浮躁?鹦鹉学舌的鼓吹市场化,居然不肯认真地分析一下具体的社会现实?分明享受着国有企业带来的低电价,还要大骂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垄断?大家看看下面这篇文章的分析,就知道网友质疑我国电价的理由,有没有一点道理了。
最近,由于我国煤电矛盾的激化,煤电价格倒挂,发电企业发电越多,亏损越大,全国出现了大面积的缺电。为了缓解这一矛盾,国家发改委宣布从
从所公布的资料来看,我国的居民用电价格确实是世界上最低的。不过,发改委的控制电价和保障电力企业的存活的各种努力,似乎并没有能得到社会公众的理解。很多人还是不免对本次电价的上涨表示出不满。作为消费者,总希望电价尽可能的低的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某些对电力行业垄断的误解,却非常有必要澄清。
以博客中国网友的这篇《德国电力价格究竟是多少?》的文章为例,我们不妨对电力的垄断与市场化进行一番比较和分析。文章用了较大篇幅赞扬德国的电力市场化的改革,但是,最后德国得到的电价(0.147欧元折合人民币1.259元-汇率为1:8.59)却一点都不低。不过,博主对德国的高电价,却给出了一个非常能迷惑人的解释。
博主认为“德国人民的平均收入为中国的10倍,大约为3000欧元/每月(25770元人民币),德国居民实际支付的每度电力价格为1.259元人民币,也就是说,德国人民在用电上的支出微乎其微”。也许有人认为这种以居民的收入,进行电价比较的方式是有道理的。但是,实际上却非常荒唐。因为能源的交易价格是全球性的,而电力生产中人力成本是非常低的,主要的支出在于固定资产的投资和能源原料的成本。所以,电价不会因为居民收入的高低,而发生较大变化。
其实,对于这一点,博主自己也是认同的。你看,他随后所说的“这正如两桶油一样,日进斗金还天天喊亏损,是真正的亏损还是贪得无厌?(有兴趣者可以看我的博文《为什么德国汽油价格反而低于中国?》)”。通过这一段叙述,显然,博主看到德国的油汽价格低于我国以后,就不再提什么居民收入的问题了。因为他也知道,不管你自己挣多少钱,你要到国际市场去买油的话,都是要掏一样的钱。但是,对于德国目前高于我国2倍以上的电价,博主就不得不把居民收入,作为一项解释德国高电价的理由了。
必须承认,博主认为的消除垄断,就能降低电价的理由代表着很多人。包括我们电力行业所有的专家,目前也都众口一词的强调“市场化就能降低电价”。当年,我们国家的电力体制改革,也就是在这种改革能降低电价的预期下进行的。然而,改革的结果却完全相反,我们不仅没有能降低了我国的电价,反而走进了煤价、电价交替上升,煤电矛盾无解的怪圈。
根据博客文章的介绍,市场化的自由竞争就能降低电价愿望的落空,也不仅体现在我们中国,同样出现在了德国。尽管,博主在文章中的叙述,一再美化德国电力市场化的功劳和垄断产生的弊端,但是,我们不能否认的现实是,自从德国的电力市场化以来,它的电价不仅没有下降,反而上升了。
如果说博主不认同我的电价与居民的收入水平关系不大的理由,我们不妨以另一个欧洲国家(法国)作为例子。法国电力是厂网不分垄断经营的,但根据发改委刚刚公布的数据,法国的民用电价,现在只有0.157美元,折合人民币还不到一元钱。而工业电价更是低得只有0.72元/度。显然比电力市场化的德国的电价,要低得多。这是不是能说明电力市场化的结果,未必就会降低电价呢?其实,我国目前的电力市场化进程,止步不前的根本原因,也就是因为,现实中我们根本就看不到任何市场化的改革可能会降低电价的曙光。尽管国内的学者们几乎众口一词的推崇电力市场化改革。但是为了社会发展的稳定,我们的政府部门还是不敢完全开放电力市场。
网友的“何不进行市场化改革,让民营企业也来分担一下你们的“亏损”?”的指责,非常没有道理。我国的发电市场,不仅早就有了民企,而且还曾经有不少外资企业的介入。不过,在我国煤电价格长期严重倒挂的情况下,他们早就都逃之夭夭了。在目前我国的发电领域内,很多国有的发电企业根本不是要垄断经营,而是不得不承担这一社会责任。这倒不是什么高尚不高尚的,而是国有企业的性质所决定的。我们和法国的低电价,恰恰都是受益于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
总之,迄今为止国际社会对于电力市场化的看法也是有争议。因为能源行业的资源的有限性,就决定了以“生产力无限扩大再生产”为降价杠杆的市场经济,难以避免由过度竞争引起的资源紧张和价格上涨。所以,电力市场化的结果虽然可以促进电力行业的大发展,但往往不能降低电价。对于一些人口大国,这一结论,尤其明显。
参考文章《德国电力价格究竟是多少?》
欣闻国家发改委进行电价改革,改革的办法是搞阶梯电价,改革的方向是提价而不是降价,这样一来,据说煤电价格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马上就可以扭转了。为配合发改委的电价改革,我来晒晒德国电价,介绍德国电力市场改革情况,也算是凑个热闹。
德国没有国有电力公司,所有的发电厂都是私有企业。尽管如此,1998年之前德国电力市场并未形成有效竞争,其原因是电力企业送电范围按照区域划分。也就是说,一个发电企业只能在某个区域供电,而居民也没有更多的选择。这样的后果是电力市场在某种程度上形成垄断,电力价格任由发电企业决定。
但情况后来发生了变化。1998年德国开始电力市场自由化改革。改革的宗旨是让电力价格不再继续上升,给居民更多的实惠和选择。根据《能源经济法》(Energiewirtschaftsgesetz)的规定,每个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供电者,而供电方也可以打破地区限制,把电力输送到任何一个需要的消费者家里。改革两年后,消费者明显感受到电力价格的下降,但随后价格逐渐上升,其原因是大型发电企业可以大幅压价来挤压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从而导致小企业破产。而中等企业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只能被迫与大企业进行联合,也就是被大企业兼并,结果导致德国电力市场逐渐形成新的垄断。据统计,2001年仅仅十余家电力企业就占据了大约80%的市场份额。
电力市场形成新垄断的现象直到2005年才得到真正改变。德国政府认识到,如果不给中小企业生存机会,市场将被进一步垄断,形成几家电力寡头,这不利于电力市场的良性竞争,也损害到居民的利益。解决办法是发电与电网真正分离。在此背景下,德国成立联邦电网管理局,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保证每个供电企业(无论大小)都可以将电力并网。这也符合欧盟竞争委员会关于发电和卖电分开的规定。受益于这一措施,中小发电企业得到了生存的机会,目前德国电力市场上大约有900家电力供应企业,形成了电力企业有序竞争的局面。
由于竞争局面的形成,居民得到了相当大的实惠。与此前的电力价格上涨的情况相比,目前德国电价基本平稳。目前,德国每度电价构成如下:发电企业所得占37%,电网利用费24%(用于电网的维护和扩建),增值税16%,特许销售税7.7%,生态税8.8%,其他杂税6.2%。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德国电价包含的税收高达38.7%。尽管如此,德国电价并没有高不可攀。以德国菲利克斯电力公司(FlexStrom)为例,3600(千瓦时,即每度电)为709.20欧元,新用户可以优惠180欧元。换言之,该公司卖电价格为0.147欧元(折合人民币1.259元-汇率为1:8.59)。扣除电网费和各种税收,实际电力价格仅为0.054欧元(折合人民币0.46元-汇率为1:8.59)。
亲爱的国家发改委,德国人民的平均收入为中国的10倍,大约为3000欧元/每月(25770元人民币),德国居民实际支付的每度电力价格为1.259元人民币,也就是说,德国人民在用电上的支出微乎其微。如果中国老百姓的平均工资达到了2.5万元人民币/每月,那目前中国的电价的确应该调整了。而德国电力企业尽管每度电实际所得仅为0.46元人民币,但他们并没有出现亏损,这是怎么回事?这正如两桶油一样,日进斗金还天天喊亏损,是真正的亏损还是贪得无厌?(有兴趣者可以看我的博文《为什么德国汽油价格反而低于中国?》)如果是经营不好,何不进行市场化改革,让民营企业也来分担一下你们的“亏损”?看来国家有关部门很高尚,他们决不答应民营企业参与到这个“亏损”的行业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