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快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随文发布了《广西抽水蓄能项目库(纳入国家规划)及“十四五”核准计划清单》,共20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原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
《关于加快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快“十四五”时期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及自治区领导批示精神,我委结合工作实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快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在线征集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反映,邮箱地址:gxxny@gxi.gov.cn。公告期: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
关于加快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快“十四五”时期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抢抓战略机遇,加快推进我区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发建设进度,确保列入国家抽水蓄能规划的20个站点按时序开工建设(详见附件1《全区抽水蓄能项目表》),促进全区抽水蓄能又好又快大规模高质量发展。现将加快前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全面推进工作进程
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前期工作任务量大、周期长,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性、安全性有直接影响。各项目业主应统筹前期工作相关环节,全面推进相关工作,保证各前期工作环节不缺项、不漏项。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环节主要以下:
(一)前期工作准备抽水蓄能电站首先要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项目选址要严格按照“三区三线”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管控要求,站点所在地政府遴选确定项目业主并签订开发协议,项目业主招标确定勘察设计单位,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项目代码。
(二)主要技术设计环节勘察设计单位进行现场勘测,开展工程场地地震安全评价报告、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三大专题报告(枢纽布置格局、正常蓄水位、施工总布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等编制工作。
(三)项目核准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相关批复意见并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由县(区、市)发展改革委,逐级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上报申请核准请示文件。
(四)其他工作手续项目建设单位应办理申请停建通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水工程建设规划论证报告、调节保证设计、文物古迹调查报告、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接入系统专题研究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震抗震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防洪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工程安全监测设计等批复(审查)文件,办理用地用林手续审批手续。以上工作全部完成后,项目即可正式开工。抽水蓄能前期工作环节相互关系及办理程序可参看附件2《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环节优化流程图》。
二、规范高效,合理优化前期工作事项
前期工作各环节存在排序先后的逻辑关系,可通过流程优化,提前开展或同步开展部分工作环节,减少整个前期工作时间。
(一)可以提前开展的前期工作事项
1.提前启动移民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同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提前谋划移民搬迁安置方案相关工作,在完成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后,可结合三大专题报告(枢纽格局、正常蓄水位、施工和总布置专题报告)编制情况,在启动申请停建通告的同时,抓紧开展勘察设计相关准备工作,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规划报告,按程序报批、审核。
2.提前启动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在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完成、项目用地范围界址点坐标及建设内容确定后,即可申请办理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相关基础性工作也可提前开展。各地要坚持“节约集约”原则,严格落实用地政策,督促并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土地预审报批工作,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切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做好不可避让论证意见,说明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必要性、节约集约和缓解生态环境影响措施。
3.提前启动项目核准程序。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结合三大专题报告编制情况,可提前启动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工作;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移民安置规划、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批复后,即可申请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如企业决策程序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完成后才能办理核准手续的,由项目所在地政府予以协调。
(二)可以同步办理的前期工作事项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阶段,可以结合预可研、三大专题报告编制情况,充分做好有关专题报告衔接,同步开展以下事项,缩短前期工作时间。
1.在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前,需完成编制审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移民安置区),并同步开展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文物古迹调查报告、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编制工作。
2.在项目核准后、履行用地审批手续前,完成编制审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工程建设区)。
3.同步编制审查防洪评价或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防震抗震研究设计报告、工程安全监测设计报告。
4.同步编制审查工程安全预评价和电力接入系统设计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环境影响报告。
以上报告均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支撑性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前需全部完成。
三、加强协调支持,加快前期工作审批
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前期工作协调指导工作。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排查抽水蓄能项目环境和社会敏感性因素,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各类自然保护区、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重要湿地、红树林湿地、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公益林、文物古迹、军事设施、矿产等,并出具相关支持性文件。协助排查站点选址是否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珍稀保护鱼类、相关水库和交通基础设施等。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办理前期工作相关手续。主要包括:提前做好选址,避开自然保护地;确实无法避开的,经科学论证并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协助地质勘探单位提前了解项目占地区域的地质条件,依法办理临时用地、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以及其批复的有关规划中的项目控制性单体工程先行使用林地等手续;协调各级的水文、发改、统计、水务、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提供完整、详细资料;协助办理使用爆破作业等审批手续;积极指导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发挥市县政府主体作用,适时提请发布停建通告,组织开展实物调查,做好移民安置规划编制、报审、实施等相关工作;协调咨询评估机构及相关主管部门,尽快对项目申请报告出具审核意见,及早完成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移民安置规划、社会风险评估等核准要件批复工作,加快项目核准,提高工作效率。
四、强化统筹推进,保障项目工作进度
(一)落实项目推进主体责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区抽水蓄能建设工作,各市人民政府成立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或专班),统筹推进本辖区内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工作。各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项目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的直接责任主体,对项目推进实施承担主要责任,负责项目具体资金落实、开工建设、投产运营等。建立抽水蓄能项目周调度制度,各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业主等有关单位,填写附件3《抽水蓄能电站周调度工作表》,每周周五下午下班前将工作表上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新能源处(gxxny@gxi.gov.cn)。
(二)加大项目协调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沟通协作,形成项目推进合力,提高项目协调推进效率,梳理抽水蓄能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适时组织召开抽水蓄能项目协调调度会议,着力解决项目建设单位的“困、难、急”问题。
(三)加强跟踪督办工作。实行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跟踪落实制度,建立项目推进进度工作台账,持续跟踪项目进展,对工作开展缓、项目进展不明显、审批进度慢的环节,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催办、跟办、督办;对项目推进不力的地方和部门,由广西抽水蓄能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区直有关部门予以通报,限期整改。特此通知。
附件:
1.全区抽水蓄能项目表
2.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环节优化流程图
3.抽水蓄能电站周调度工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