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双碳”---龙羊峡水电站及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科普教育基地对外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更好的办好科普教育基地,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更广泛地传播科学技术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的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会把科普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落实科普活动经费。由一名领导分管科普基地教育活动工作,明确职责分工,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布置落实科普工作和科普活动。
第三条 学会制定全年的科普工作计划,并通过专题会和专委会讨论后确定每年组织两场以上有专业特色的、以相关从业者科普教育为重点内容的活动。
第四条 成立一支热爱科普教育的队伍。设科普专业讲解员,努力为每位讲解员作好保障服务工作
第五条 科普基地服务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以满足从业者或实训人员各种科普、法律、健康等学习的需要,科普教育在教学中要有可操作性,可通过听课、讨论、座谈、相互交流进行科普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第六条 开展专业技术的科普活动,每年开展大型科普活动不少于三次,定期进行科普讲座,全年不少于六次,科普基地全年对外开放时间不少于60天,积极引导广大相关专业学生参与科普活动。
第七条 提升科普基地活动场所的综合层次,完善硬件设施,科普基地要不断更新增加项目,定期更新科普宣传内容,增加配备必要的现代传媒设备,提高科普教育的手段。
第八条 健全必要的科普资料,科普活动要有记载,依靠学会内外的力量办好科普基地。
第九条加大科普基地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广泛了解并参与到科普活动中来。
第十条 学会每年对科普活动工作予以评价。对在开展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