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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工程论证和准备如何做到“积极慎重”00:0005:32
邓小平在宜昌考察
上回说到,邓小平的几次谈话,直接促进了三峡工程论证的各项工作。然而,就在三峡工程筹备工作推进之时,有关工程上马时机、水库泥沙淤积、国力能否承担等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1984年5月全国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时,不少委员对三峡工程表示关心,提出看法和建议。
1984年10月以后,全国政协经济建设组召开座谈会,讨论三峡工程上马条件等相关问题。
1985年4月全国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期间,一些委员就三峡工程问题共提出17件议案,建议“慎重审议”,“不要仓促上马”。
1986年3月,邓小平会见客人,在谈到三峡工程时郑重地说:“中国政府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为了人民,对兴建三峡工程这样关系千秋万代的大事,一定会周密考虑。有了一个好处最大、坏处最小的方案时,才会决定开工,是决不会草率行事的。”1986年4月,李鹏、姚依林在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在回答记者关于三峡工程情况的提问时,也作了回答:三峡工程是一项包括发电、防洪、航运等综合效益的巨大工程,这项工程不仅关系到我国当代的“四化”建设,而且是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大事。对这项工程,中国政府采取既积极又慎重的态度。现在还没有对这项工程作出是否开工的决定。
1986年4月,为了实现对三峡工程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使决策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国务院领导率有关部门的同志赴三峡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其间,在宜昌听取了筹备组正副组长对成立三峡省的不同意见。在返回北京的火车上,决定对三峡工程重新论证,同时确定了具体的决策程序:先责成水电部重新论证、编制可行性报告,然后由国务院组织审查委员会审查,再报国务院、中央政治局审议,最后提交全国人大讨论;中间还设一个协调小组,随时给全国人大、政协通气。
国务院领导回到北京后,向邓小平作了汇报。邓小平听后表示,如果技术经济可行的话,修三峡有政治问题,不修三峡也有政治问题,不修的政治问题更大。1986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以12号文下达《关于将三峡省筹备组改建为国务院三峡地区经济开发办公室的通知》,指出:“由于对三峡工程论证和准备还需要一定时间,而三峡省筹备组要发展成为一个实体又不具备条件,以致目前这一地区形成湖北、四川两省不便管,三峡省筹备组无力管的现象。这种情况如久拖不决,极不利于这一地区的开发和建设,也不利于为三峡工程作好准备。为此,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三峡省筹备组改建为国务院三峡地区经济开发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帮助这一地区的经济开发和移民试点工作。”
在积极审慎中进行
而建设三峡的决心愈加坚定梦想仍在延续后面的故事还将如何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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