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金河水电站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2010/6/14 8:52:27 新闻来源:中国水电顾问集团
作者: 来自: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公司 发表时间:10-06-12
2010年5月31日,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新能〔2010〕159号文函复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3〕1311号)及《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电力行业标准DL/T5123-2000)等相关规定,同意西藏昌都金河水电站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金河水电站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境内,是澜沧江支流金河与澜沧江之间跨流域引水电站,采用低闸引水式开发,总装机容量6万千瓦。电站由国家全额拨款建设。
金河水电站主体工程于2001年12月6日开工,2002年11月8日首部枢纽成功截流,2003年9月30日开始厂房机电安装,2004年4月3日大坝下闸蓄水,同年4月16日第一台机组发电,4月25日通过启动验收后并网发电,2004年9月电站完建竣工。
自2004年9月至2009年12月,金河水电站相继顺利完成了枢纽工程、库区移民、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档案和工程竣工决算共七个专项验收工作,项目业主单位及时完成了有关整改和消缺,使金河水电站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竣工验收主任委员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征求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国家电网公司意见后,及时启动开展了竣工验收有关工作。
2004年9月以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的委托要求,分别与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和专家组成相应验收委员会开展了国家核准(审批)水电站的蓄水验收、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截至目前,西藏金河水电站是第一个顺利完成各个专项验收工作,并经国家能源局同意通过竣工验收的水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