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水农电字〔2019〕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井冈山市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井冈山市水利局委托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编制完成了《井冈山市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和《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井冈冲水电站综合评估报告》。
2019年7月24日,井冈山市水利局邀请井冈山市发改委、环保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井冈山自然保护区、井冈山供电分公司和特邀专家及电站业主代表,共同组织召开了《井冈山市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和《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井冈冲水电站综合评估报告》审查会,并按照“退出类、整改类、保留类”的整改原则,经会议认真研讨形成了一致评估意见。现公示如下:
同意全市纳入小水电清理整改水电站共67座,其中:退出类2座、整改类64座、保留类1座。各整改电站必须按要求补充相关手续,未及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手续的电站,将根据相关政策进行退出处理。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一、退出类(2座)
象山庵水电站、滩头水电站
二、整改类(64座)
牛吼江流域6座:罗浮水电站、坳下水电站、江南水电站、石市口水电站、中洲水电站、北岸水电站。
小江河流域35座:天坪水电站、天坪二级水电站、佐溪水电站、龙爪冲水电站、大陇水电站、乔林水电站、白竹园水电站、牛四丘水电站、乌石下水电站、东冲水电站、葛田水电站、新城水电站、鑫源水电站、上桥水电站、源头一级水电站、源头二级水电站、雷公坳水电站、下源头水电站、井水水电站、粟山水电站、楠木坪水电站、上源水电站、神源水电站、枫树下水电站、青木山水电站、灵坑水电站、浆山水电站、坳背水电站、坝上水电站、茅坪水电站、峨岭水电站、小源水电站、双坑水电站、山口水电站、下陇水电站。
蜀水流域13座:井冈冲水电站、南山水电站、朱砂一级水电站、朱砂二级水电站、朱砂三级水电站、福源二级水电站、福源一级水电站、福源四级水电站、大坝里水电站、福溪水电站、光裕一级水电站、光裕二级水电站、黄坳水电站
遂川江流域10座:仙口水电站、庄坑水电站、长鸿水电站、明珠一级水电站、龙潭水电站、中烟水电站、明珠二级水电站、长源水电站、长坪水电站、上七电站。
三、保留类(1座)
罗洪口电站
请持不同意见的单位或电站法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
井冈山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