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346座小水电站将近一半列入退出类 正常吗?
2019/7/18 7:25:19 新闻来源: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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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黄冈新闻网,黄冈市积极督办推进各县(市区)发改委、生态环保和水利部门完成农村水电站清理整顿,7月上旬,已经提前完成346座农村水电站清理整顿综合评估评审工作。
据了解,全市346座农村小水电站均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大都无立项审批、取水许可、土地预审、林地征用和环评影响评价手续等(转载者注:应该说明,这并不是什么问题,因为当时并没有这方面的要求。例如,你能现在的标准去追究北京天安门的建设是违规的吗?),设备老化,生态泄放监控措实不到位,与国家政策严重不符。
为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更好地规范农村水电站,我市积极开展农村小水电站清理整治工作,及时成立由市县两级水利部门牵头,发改委、环保、土地、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市县两级农村小水电站清理整治实施方案,落实生态泄放措实,编制综合评估和“一站一策”,及时开展综合评估评审并下发评审批复。
经过清理整顿,346座农村小水电站中,专家一致同意175座农村水电站纳入整改类,171座农村水电站纳入退出类,提前完成农村水电站清理整顿综合评估工作。
根据《湖北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原则上立即退出的五类小水电站分别为:
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的;
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开工建设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
自2013年以来未发电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
大坝已鉴定为危坝,严重影响防洪安全,重新整改又不经济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明确要求退出而未执行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