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冉 报道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水电开发利益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加强水电开发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移民脱贫致富的支持政策,使移民在依法获得补偿补助基础上,更多地分享水电开发收益。
《指导意见》要求,坚持水电开发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移民脱贫致富方针,充分发挥水电资源优势,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水电开发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推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发挥流域水电综合效益,建立健全移民、地方、企业共享水电开发利益的长效机制,构筑水电开发共建、共享、共赢的新局面。
水电开发利益共享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八个方面。一是完善移民补偿补助;二是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和宗教文化;三是提升移民村镇宜居品质;四是创新库区工程建设体制机制;五是拓宽移民资产收益渠道;六是推进库区产业发展升级;七是强化能力建设和就业促进工作;八是加快库区能源产业扶持政策落地。
按照《指导意见》,水电开发利益共享工作将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统筹协调、倾斜移民;利益共享、多方共赢;创新探索、稳步推进四条基本原则。明确加强水电开发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移民脱贫致富的支持政策;统筹协调水电建设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支持移民脱贫致富、移民搬迁安置与后续发展需要、龙头水库电站与下游梯级电站补偿效益分配、水电综合效益与企业效益等关系,整合资源,完善移民政策,使移民在依法获得补偿补助基础上,更多地分享水电开发收益。
完善移民补偿补助方面,要求统筹原有房屋与安置地新建房屋的建设条件和建设要求,分析新建房屋合理成本,科学确定房屋补偿标准,保障农村移民居住权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科学制订移民搬迁方案,合理计列搬迁补助费用。完善农村移民宅基地处理方式,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元,统筹平衡迁入库周农村居民点农村移民的宅基地。鼓励移民加快搬迁进度,必要时可增列移民安置激励措施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