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重复排查,无序开发责任模糊,生态流量下泄方案缺失
审计署6月19日公布的长江经济带11省市(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显示,截至2017年底,10省已建成小水电2.41万座,最小间距仅100米,有的地方对生态重视不够,对生态环境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就在半个月前, 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和生态环境部均发文要求摸底核查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无序开发影响生态环境问题,对长江经济带小水电开展排查活动,对发现的造成严重生态环境问题予以严肃处理。尤其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无序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通知明确,自5月23日起至12月底,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原则上暂停受理新建、扩建小水电项目环评文件。
基层重复填表排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各省水利相关部门拿到文件后,“已迅速做出安排布置,不过任务太紧、我省小水电监管职能交叉,排查调研有些难度,我们压力很大。尤其生态环境部要求十分明确,6月20日前将排查信息报送生态环境部、6月30日前形成分类清理整顿方案建议上报。”一位西南地区水利厅水电局局长对本报记者坦言。
水利部水电移民司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为彻底摸清长江经济带小水电家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我们派出了10个督察组到地方调研,很多省份核查工作还在进行中。”
记者梳理发现,最近水利部73号文的农村水电站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调查表、国家发改委606号文的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排查3份表,以及生态环境部325号文的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无序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专项清理3份表调查,在调查内容方面差不多,只是表格形式不同。
几个部门的多份表、重复排查,让基层人员疲于应对。
“三个文件三种表格,为什么不协商采用统一的表格,每个水电站都要填,大量内容要重复填报,基层水利局的同志天天加班填表。”一位不愿具名的地方基层水利局人士对记者表示。
无序开发归责不清
采访中,小水电业主一致认为,中央环保督察组和审计署反馈的小水电站无序开发的责任不应该归业主,“四无电站”(无立项、无设计、无验收、无管理)的小水电站早已处理过,符合规划、通过初步设计审查,经地方发改委批准就应合法。
“什么叫小水电无序开发?水利、发改部门代表的是政府,政府批准的能叫无序?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是政府,水能规划不合理不应归责业主。” 一位不愿具名的小水电业主表示。
一位业内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小水电破坏生态问题要一分为二看。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掀起了小水电站建设热潮,小水电站建设的出发点更多是考量经济效益。“为鼓励小水电发展,各地政策十分宽松,有的甚至只需通过县级政府部门审批即可”。
审计署资源环境审计负责人就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结果答记者问时表示:“此次审计发现,有的地区小水电无序开发,强度过大,过多地考虑经济利益而对生态保护重视不够,对生态环境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是:建设密度过大,有的未经环评开工建设,有的在已划定的自然保护区内建设,有的生态流量未得到有效保障,减水脱流现象有所加剧,甚至造成了河流断流。”
小水电站业主则普遍认为,早期的水电站生态设施不到位多是设计问题,不该简单指责业主。规划与设计造成的环境影响应共同科学解决。“除非政府先承认错误,再做出合理赔偿。如果政府未批准就建设,那也是政府监管不力。”
建议生态水电入法
审计署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长江经济带中7个省建有生态泄流设施的6661座小水电中,有86%未实现生态流量在线监测。
针对小水电站生态流量问题,目前各省均在积极探索。例如,湖北省水利厅先行在神农架国家公园推广生态流量远程在线监控。“神农架国家公园的20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远程在线监测设备已经调试好,香溪河流域涉及到兴山县的60座小水电站也已经完成远程监控招标。监测可以使管理者直观、及时迅速查看小水电站流量情况,但全部推广也面临资金压力。例如9年前福建省委曾经部署小水电站建设远程监测系统,到目前也仅完成130座。”湖北省水利厅农电处处长戴柱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虽然在开展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等方面进行了一些创新与探索,取得一些成效,但也面临很多困难。”福建省水利厅副厅长厉云建议,水利部继续实施增效扩容改造中央资金以奖代补,把增效的重点放在增加生态效益,资金投向更多用于落实生态流量的改造,用于老旧水电站退出奖励。
而小水电业主则认为,生态流量只是绿色水电建设的一部分,不宜放大理解。目前泄放生态流量的机组并非真正意义的生态机组,只是运行方式的改变,利用小时得到提高,起到了生态流量泄放作用而已。
为有效落实小水电生态整治工作,业内人士建议推动生态水电入法,以法律形式确立维护河流生态的基本地位,通过司法程序、司法解释等加强执法,使下泄流量、水电绿色建设、绿色运行成为电站业主的主动行为,规范农村水电建设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