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路上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我们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坚持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近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了《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本书内容,摘自习近平同志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期间的讲话、报告、谈话、指示、批示、贺信等八十多篇重要文献,分七个专题,共计二百五十九段论述。其中许多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该书第五篇重点阐述“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部分精彩论述如下: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5月24日)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5月24日)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5月24日)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5月24日)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2月10日)
要抓紧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环境的管理,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对受污染严重的耕地、水等,要划定食用农产品生产禁止区域,进行集中修复。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2月23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674页
要建立大气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确定大气环境承载能力红线,当接近这一红线时便及时提出警告警示。要严格指标考核,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认真进行责任追究。
——《在北京市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2014年2月26日)
水是公共产品,政府既不能缺位,更不能手软,该管的要管,还要管严、管好。水治理是政府的主要职责,首先要做好的是通过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湖泊湿地被滥占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产权不到位、管理者不到位,到底是中央部门直接行使所有权人职责,还是授权地方的某一级政府行使所有权人职责?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是什么关系?产权不清、权责不明,保护就会落空,水权和排污权交易等节水控污的具体措施就难以广泛施行。有关部门在做好日常性建设投资和管理工作的同时,要拿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制度建设。
——《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3月14日)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关于中央政治局工作的报告》(2014年10月20日)
——《在青海省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节选)》(2016年8月24日)
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尽快把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关于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批示》(2016年11月28日)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7年5月26日)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