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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鉴丨国家能源部的成立与撤销
2018/3/10 11:16:12    新闻来源:能源观察 作者:黄毅诚

十九届三中全会正在召开(2月26日至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审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方案》。这是改革开放40年以来,召开时间最早的重要会议。

2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讨论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讨论上述改革方案,并将修改后的方案提请三中全会审议。

本次机构改革涉及到党、政两个机构,与以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同,可能涉及多个党政机构改革,影响深远,是开启中国新政治经济周期的开端。能源领域的改革预计也将会涉及,能源行业管理部门诸多、管理权限分散、能源事务重大,料定是机构改革的重点。解决一系列管理的问题,无疑是成立一个权责清晰、治理有方、统揽全局的国家能源部

我们有必要回顾上一届能源部的成立与撤销始末,分享原能源部部长黄毅诚先生的这篇文章,原文刊载2013年能源杂志3月刊。

文/黄毅诚

1988年启动的政府机构改革是1982年后的又一次规模较大的机构变革。当年6月,能源部合并了煤炭、石油、水利电力、核工业等部门,宣告成立。但仅仅五年之后,争议声中的能源部便在人大会议中决议撤销。当下,人大即将选举产生新一届政府,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亦在动议之中,能源工业主管部门的变革亦势在难免。当年能源部究竟是怎样成立的?为什么五年之后又被撤销?了解这段历史,也许能给当前的大部制改革以一定的启示。

能源部已经成为历史,然而“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我在1988年能源部成立大会上曾经讲过:“改革的道路历来是不平坦的,充满风险和困难,有成功,也会有失误甚至失败。问题在于,我们对改革中出现的曲折或错误,是埋怨、畏难,甚至动不动就想回到老路上去,还是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加以改正?前者只会涣散人心、松懈斗志;后者才能振奋精神,鼓舞士气,不断开拓前进”。今后不论机构如何改革,能源工业已经进行的政企分开、下放权力等改革方针肯定是对的,改革只能前进,不能后退。

能源部组建历程

1987 年8月,当时我还在国家计委工作。那时一到盛夏,北京天气特别热,国务院的一些领导同志就搬到北戴河办公,计委为了配合国务院的工作,也有几个副主任转移到那里工作。记得就是那一次,我和房维中同志在那里组织编制了一个五年内新增5000万千瓦发电装机的计划,想以此来缓解当时全国供电的紧张局面,为此还说服了各方面的领导。后来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批准,在全国实行了每千瓦时征收2分钱的电力发展基金。那个计划和2分钱的政策,对这五年(1988年 -1992年)电力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执行的结果,五年实际增加装机超过了6000万千瓦,相当于1980年以前30年装机的总和。

就在那个8月中旬的一天上午,体改委贺光辉同志约我一同去看望薄一波老首长。贺光辉同志当时向薄老报告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大致内容是要转移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下放权力,很多国务院的部门要合并,组织综合部门,如运输部、能源部、航天航空部、机电部,可能还有原材料部,好像轻纺也要合并。因为我在计委分管运输和能源方面的工作,所以对运输和能源这两个部比较关心,也向贺光辉同志问了一些问题,他说这只是一个设想方案,叫我听了不要对外说。不久我就回到了北京,工作一忙起来,就把此事忘了。

到了10月中旬,在一次国务院全体会议上,贺光辉同志全面介绍了机构改革的方案,总理决定由他们分工组织几次专门的讨论会,征求征求意见,当时指定我参加的是能源口几个部的讨论会,会议是由李鹏同志亲自主持的。在两次讨论会上,各部正副部长和一些老部长都是热烈发言,各抒己见,体改委的同志也不时作出进一步阐述。在会上除了两位老领导支持这个改革方案外,在职各部领导同志均不支持。我很细致地听了各方面的意见,一直没有发言。最后总理问我有什么看法,我说两方面都说了很多的道理,需要时间认真学习研究,也就是没有明确表示支持哪方的意见。

大约到了11月份,也可能是全国计划会议期间,李鹏同志找我,说中央有意要我来筹备能源部。当时我刚过了61岁生日,表示自己不论在工作能力和知识面上都很难承担这项重任。那时姚依林同志指定我负责研究计委的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由于事情多,加之对改革方案的意见不一致,时间一紧,忙起来也就把这件事放在脑后了。

到了12月20日,中共中央正式下文,决定由于洪恩、王涛、蒋心雄、史大桢和我组成能源部筹备小组,我为组长。我按中央的要求,分别找了他们几位交换想法和意见。当时我一边照常管着计委分工的工作,一边心里也在想,各部都不支持,全国人大能通过吗?

1988年元月1日,李鹏同志要我和丁关根(当时任铁道部长)随他到广东视察工作,先后到深圳考察了飞机场、大亚湾核电站,又到了东莞、广州市。4日晚我们住在佛山市,李鹏同志找我到他的住处,要我向他汇报如何组建能源部。

我的意见是,电力系统改革一步到位,不再保留全国性的机构,各网省局直属能源部,组织五大电力公司;煤炭分两步走,第一步把煤炭部分为东北、关内统配煤和地方公司,第二步在1990年前再把关内统配公司分为三个地区公司,成立一个煤炭企业联合会;石油工业1990年以后再组建四五个地区综合性公司,届时也成立一个石油企业联合会。核工业如何改革,到下个五年再说。我的想法是一步一步理顺各方面的关系,逐步“消化”,采取平缓过渡的办法。

李鹏同志基本肯定了我的想法,认为这样一步一步理顺关系,比较稳妥。回京后,我又同体改委领导以及筹备组其他同志交换了意见,除电力提出想保留一个全国性的公司作为过渡外,大家都接受了这个改革方案。这方面于洪恩同志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和配合,我想只要第一步把电和煤组织起来,理顺了关系,能源部即可开展正常的工作。

3月份全国人大召开的前几天,由于铁道、民航接连出了几次事故,中央和国务院决定撤回组建运输部的方案,筹备组长阮崇武同志又回到科委工作。人大期间,我到沿海的汕头、厦门、福州调查研究,了解到这些地区要加速发展经济,在资金、技术、原材料供应等方面都可以得到国际市场的支持,但能源必须由国家帮助解决,所以提出加快神木东胜地区的煤炭开发,建设第二条运煤大通道的战略构想。

4月初,全国人大正式通过了国务院的体制改革方案,决定新组建能源部,并任命我为能源部部长。与此同时,成立了三个正部级公司,归口能源部领导,即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和中国核工业总公司。能源部的副部长经过几次反复协商后,中央决定由史大桢、胡富国、陆佑楣三位同志担任。

能源部正式筹备阶段,在各方面的支持下,进展很顺利,办公地点、办公设备、车辆都是由原来的水电部和几个总公司支持配备的,我们很快于6月份就宣布能源部正式成立、对外开展工作。

能源部下的新矛盾

能源部成立的当年,能源供应特别紧张。记得1988年年内,全国煤炭供应十分紧张,当时在上海工作的朱镕基同志常找我们要煤炭,上海有时存煤只够用一两天。拉闸限电很严重,北京拉闸甚至拉到了元帅的家中,总理几次夜里打电话找我,要求解决供电紧张的问题。为了能加速能源的发展,我们除了正常的向国家和各方面争取投入外,重点放在了用好已有投资方面。

当年的11月,我们在山东召开了提高建设质量,缩短建设周期,用好国家建设投资的突破口。这一年的9月份,国务院还正式批准了我们上报的电力管理体制改革。总的来说,1988年是比较顺利和平静的一年,能源部和三个总公司的关系也比较正常。当然在管理全国性的煤炭工作中,和统配煤矿总公司也有一些矛盾,如他们还要管地质费用分配问题等。我个人和于洪恩的关系,多年来一直还是很好的,1989年春节期间,他还陪同我到开滦和工人一起过了年。

到了1989年初,正处于全国煤炭供应紧张的时候,有一些同志要求煤炭也成立一个全国性的公司,还提出最好是恢复煤炭部。当时统配煤矿总公司也正式提出这个要求,并且专门向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作了汇报。我们四位部长当面将这个情况向总理作了汇报,希望得到指示,因为这关系下一步能源部如何深入开展工作的问题。李鹏总理当时指示要继续按原改革方案进行,我又向中央财经小组秘书长作了汇报,他们都是支持按中央和人大原来的决定继续改革,这样我们才放了心。新一届政府成立后,总理就向全世界宣布,把能源部的机构改革作为国务院的一个试点,能否试好,责任重大。

随着电力成立了五大公司,电力的体制改革宣告完成。按计划,下一个改革步骤,就是要进一步把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再分成几个地区性公司,成立一个煤炭企业联合会。这项动作按原来的要求,应在1989年内拿出一个方案,1990年以前完成。当时阻力很大,不少人都要说服我,希望维持现状。由于出现了两种声音,我们的压力很大。

一方面是党中央已作出的决议和全国人大的立法,要不要继续贯彻执行;另一方面是维持现状,进而要求成立全国性的公司或煤炭部的呼声,其中不少是老领导和负责同志。总理这时还是要求我们按原定方案继续向前改革的,他在一位同志的信上批示:“毅诚富国同志,中统公司再分为二三个地区性公司。”当时于洪恩同志已调全国总工会工作,由胡富国同志兼任中统公司总经理。老煤炭部的一批领导同志,不断联名写信给中央,提出要恢复煤炭统一管理机构。在一次国务院办公会上,总理说:煤炭的后劲问题是计委的投入问题,煤炭价格问题是国务院的问题,这都不是能源部的事,不能把责任推到他们身上。

1989年年初,我们召开煤炭安全会议,提出了搞好煤炭安全的一些新思路,总理还接见了会议全体代表,并提出煤炭年产10亿吨和安全上水平的要求。这年煤炭产量新增7000多万吨,突破了10亿吨大关,安全也有很大的好转。但是由于先后成立了正部级的兵器工业总公司和电子工业总公司,要求成立全国统一管理煤炭机构的呼声又高了起来。得到几位老的工业领导的支持后,原煤炭部二十几位老部长又一次向中央和国务院写信。

在1990年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有人又提到这些同志的信和要求,总理根据当时的情况,决定本届政府任期之内机构维持现状,不向前进,也不后退,正式宣布统配煤矿总公司不再分解,也不成立管全国的煤炭机构,要求统配煤矿总公司把掌握的部分全国性政府职能移交给能源部。这样定了也好,大家都安定了下来,我们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好工作上。

1990年,我们提出了各级领导的主要精力放在眼睛向内,挖掘潜力,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上,要求煤炭劳动生产率每年提高5%以上,电力为6% 以上 ,煤矿的物质消耗每年下降2-3%,电厂供电煤耗每年每千瓦时降低3克标准煤。为进一步提高“双效”,1991年我们又提出了新矿(新电厂)实行新办法,采用适合国情的新技术,新的组织和定员,高的人员素质,高的劳动生产率,低的生产成本,我们要求新建的300万吨的煤矿,不超过1000人。我们认为,只有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才能从根本上医治我国企业用人多,效率低和消耗高的致命伤,也才能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收入。

胡富国同志兼任统配煤矿总公司的总经理后,能源部和统配煤矿总公司的关系得到进一步改善,但是由于几十年的习惯,要求恢复煤炭部的呼声不减。所以我在 1992年元月5日的全国能源工作会上,讲到关于成立煤炭部和电力部问题时说,国家要成立什么样的部,我都不会出来反对,但是不能因为想成立这些部,就把一些不属于我们的问题,强加在我们的头上。如那几年煤炭到货率低,煤炭订货会议时间长,乡镇煤矿10人以上事故增加等等。要求公正地对待我们。是我们的问题,我们虚心接受和改正,不属于我们的问题也不能推到我们身上。

能源部撤销

我从不愿和别人谈到能源部在下届政府的存在问题,但我心里是非常明白的。1992年3月,我和总理有一次谈话,虽然没有直接说到这个问题,但观点是清楚的。我也知道在1992年曾提出过三四个机构改革的方案,其中没有一个方案是要保留能源部的。

1992年,在能源部正式撤销的前一年,能源部召开了两个重要的现场会。一个是山东德州电厂现场会。德州电厂用23个月零8天投产第一台30万千瓦机组,又用了不到6个月时间投入第二台30万千瓦机组,一年投产两台30万千瓦机组,工期短,建设质量也高,为把缩短建设工期作为突破口,用好国家基建投资,树立了典型。第二个就是在大雁召开的煤炭改革现场会。大雁一矿原设计能力90万吨,人员5005人,第一步减到1300人,20个科室减为4个办公室,全员劳动生产率由1吨提高到5吨,半年时间由上半年亏损1800万元转为盈利280万元。

这一年,我们还提出在三年内,把现有煤、电的人员减少一半的要求(包括把生产、生活服务系统分离出去变为独立核算单位的部分)。针对煤炭、电力人员过多的现状,明确提出要把减少人员作为提高“双效”突破口。

1993年2月6日,在国务院全体会议上,李鹏总理正式提出了下届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并说最终要等人大审议和批准后,才能执行。他在讲到取消能源部时说;“能源部这几年工作是努力的,能源工业取得长足发展,是有成绩的。煤炭,原来全国供应十分紧张,现在市场已缓解了三年,有的地方煤炭供应偏紧,不是没有煤,而是运力不足的问题。电力建设,五年新装机6000多万千瓦,一年平均1200万千瓦,是世界上少有的。但是由于关系不顺,调节手段的不足,也很难把煤、电、油、核工业组织起来”。3月,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撤销能源部,再次组建电力工业部和煤炭工业部。

国务院全体会议会后的第二天,我到医院看望年迈的父亲(时年92岁),告诉他下届政府要取消能源部,他说:“本来嘛,煤炭是一个大部,管几百万人的部,怎么能取消呢?”这也在当时代表了很大一部分同志的观点的。

(作者为原国家能源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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