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8年电力安全生产
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保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们制定了《2018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能源局
2018年2月5日
2018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安排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纲领,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主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技术进步和精细化管理实现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创新,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和问责力度,不断推进本质安全建设,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保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基本目标
杜绝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杜绝电厂垮坝漫坝事故,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实现电力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进一步下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电力安全保障。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建立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完善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和完善监管责任,利用执法检查和“黑名单”制度等有效手段,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落实。依法依规制定电力安全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尽责、失职问责。落实地方管理责任,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构建上下联动、相互支撑、无缝对接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结合《能源法》《电力法》的制定修订工作,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修订《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释义,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修订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弘扬法治精神和改革精神,建立普法工作机制,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区域和季节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警示通报、约谈问责、“一票否决”等制度。
(三)保障电网运行安全。加强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深入分析风险,优化运行控制,努力构建智能化主动防御体系,保证电网运行安全风险可控、在控。充分发挥并网电厂涉网安全管理联席会议作用,提升并网电厂涉网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基层供电企业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基层供电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四)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研究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体系,加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推进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扎实开展网络安全审查、国产密码应用等工作。充分发挥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联席会议作用,加强行业交流与培训,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五)保障发电运行安全。全面推进发电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编制印发《发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导则》和《发电企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办法》,在燃煤、燃气、水电等不同类型发电企业开展示范试点。重视发电企业液氨重大危险源改造治理,排查液氨使用范围,制定改造实施计划,从源头消除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