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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清洁发展交出亮眼成绩单:水电新增装机约8300万千瓦
2017/10/26 14:45:59    新闻来源:中国能源报

从粗放增长到集约发展,从以煤为主到多能并行,从传统能源动能强劲到新能源引领风骚——回望五年,中国能源正在经历革命性的蜕变:清洁低碳化进程加快,能源消费得到有效控制,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节能降耗成效颇丰。

1、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全面发力

十八大以来,煤炭工业积极应对国内外复杂形势,着力转变发展方式,深入推进结构调整,全面深化行业改革,在资源保障能力、结构调整、安全生产、矿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煤炭行业整体水平显著提高。

国家有关部门先后研究制定了《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年)》等文件,加强从煤炭产品质量、燃煤发电、煤化工、燃煤锅炉、煤炭分级分质利用、民用散煤治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7个领域涉及煤炭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开展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工作,持续推进煤炭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积极促进煤炭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提高煤炭发展质量和效益,围绕科学调控煤炭生产总量和布局、发展清洁高效燃煤发电、提高燃煤工业炉窑技术水平和煤炭加工转化水平、开展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减少煤炭分散燃烧和污染物排放等关键环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在清洁燃煤发电、煤制清洁燃气、煤制液体燃料、煤制化工品等煤炭清洁转化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积极研发超超临界发电、煤基多联产、大型节能循环流化床等清洁高效燃煤发电技术。

我国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已达到321克标煤/千瓦时,其中660-100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总装机已达1亿千瓦,居世界首位,平均供电煤耗达到290克标煤/千瓦时,上海外高桥三厂平均供电煤耗已达到276克标煤/千瓦时,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世界首台600兆瓦超临界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机组在四川白马成功投运,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我国首台250MW等级IGCC示范电站投入运行,成为世界上第四个拥有大型IGCC电站且自主设计、建设和运行的国家;成功研发出3000吨/日先进煤气化技术及装备,新型煤气化、直接液化、煤制烯烃等技术整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神华百万吨级煤制油项目平稳运行,大唐克旗、庆华伊犁、汇能煤制气示范工程实现连续稳定运行,年产60万吨煤制烯烃示范项目实现商业化运行;燃煤常规污染物控制技术取得突破,特别是中低挥发分的低氮氧化物燃烧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技术在神华集团成功实施。

2、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提速扩围

为加快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进一步提升我国煤电行业清洁高效发展水平,2014年,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制定了《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发改能源[2014]2093号),大力推进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2015年,国家能源局联合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制定了《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推动全国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提速扩围。

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4.5亿千瓦、节能改造4.6亿千瓦,分别占到2020年超低排放改造目标(5.8亿千瓦)的77%、节能改造目标(6.3亿千瓦)的73%。东部地区的天津市、河北省和江苏省,已完成全部具备条件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比国家要求提前了1年多时间。中部地区河南省已全部完成具备条件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比国家要求提前了2年。

3、可再生能源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

"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可再生能源法》和相关政策措施的推动下,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迅速,技术水平显著进步,产业实力快速提升,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已进入了大范围增量替代和区域性存量替代的发展阶段。

一是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的作用不断增强。到2017年上半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突破6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3.38亿千瓦,风电并网装机1.54亿千瓦,光伏发电并网装机1.02亿千瓦,生物质发电并网装机1330万千瓦。

2016年底,我国非化石能源利用量占到一次能源消费总量13.3%,比2010年提高3.9个百分点,全部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达到5.5亿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的迅速发展为推动我国结构调整和能源转型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我国已逐步从可再生能源利用大国向可再生能源技术产业强国迈进。已自主制造投运了单机容量80万千瓦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掌握了500米级水头、35万千瓦级抽水蓄能机组成套设备制造技术。风电全产业链基本实现国产化,风电设备的技术水平和可靠性不断提高,5-6兆瓦大型风电设备已经试运行。新型光伏电池技术转换效率不断提升,多晶硅、硅片、光伏电池生产规模均居世界第一。

三是积极探索可再生能源产业创新。在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增长的同时,也致力于探索可再生能源产业创新。创新光伏农业、光伏渔业等"光伏+"项目,实施光伏扶贫,建设了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河北沽源和吉林长岭20万千瓦风电制氢项目。

四是经济性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随着技术进步及生产规模扩大,我国陆上风电建设成本已处于世界最低水平,光伏发电成本显著下降,较"十二五"初期下降了60%,各类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可再生能源配套储能技术也有了长足进步。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建设企业具有良好的设计、施工、运维和验收能力,积极践行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在全球范围内创造了较多的成功开发和建设实践案例。


4、水电新增装机约8300万千瓦

十八大以来,我国新增水电装机约8300万千瓦,预计2017年底总装机约3.4亿千瓦,年发电量超过1.1万亿千瓦时,开工和投产一批规模30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水电站,其中乌东德水电站(1020万千瓦)开工建设,金沙江溪洛渡(1386万千瓦)、向家坝(640万千瓦),雅砻江锦屏一级(360万千瓦)、锦屏二级(480万千瓦)等水电站投产发电。其中,锦屏一级水电站大坝为世界第一高坝,坝高305米,溪洛渡水电站装机规模居世界第三位。

重大工程的建设,不但提供大量清洁电力,有利于减排温室气体和完成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还提升了流域防洪体系和库区航运能力,带动当地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

5、风电累计新增装机容量8758万千瓦

十八大以来,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连续4年领跑全球,截至2016年底,我国风电累计新增装机容量8758万千瓦,风电在电源结构中的比重逐年提高,已成为我国继煤电、水电之后的第三大电源。

规划和推动了新疆哈密二期(800万千瓦)、甘肃通渭(200万千瓦)、宁夏(600万千瓦)、内蒙古锡盟(700万千瓦)、山西晋北(700万千瓦)、新疆准东(520万千瓦)、新疆百里风区(680万千瓦)、河北张家口三期(683万千瓦)、河北承德二期(287万千瓦)和四川凉山州(568万千瓦)等风电基地建设;推动了金沙江河谷、雅砻江河谷风光水互补、乌兰察布、赤峰、包头等京津冀周边风电规划,按期发布了2016年和2017年风电预警结果,严格控制"三北"弃风限电较为严重地区的建设规模,将风电发展的重心转移到不弃风的中东部和南方地区,积极推动海上风电和低风速风电进一步发展,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推动可再生能源清洁供热示范工程建设,探索风电制氢、工业直供电等新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模式。

6、打造全球最大光伏发电市场

"十二五"以来,光伏发电市场逐步启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出台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及相关配套政策,我国光伏发电规模迅速扩大,已经成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力量。自2013年起,连续4年新增装机容量超过1000万千瓦,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发电市场。截至2016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7742万千瓦,继2015年之后连续两年保持全球第一。

光伏发电规模快速扩大的同时,我国光伏产业近年来始终保持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具有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光伏产业全产业链均处于领先地位。2016年我国多晶硅产量19.4万吨,占全球总产量的48.5%,连续6年位居全球首位;光伏电池产量约为51GW,同比增长24.4%,为全年全球产量的68%;光伏组件产量约53.7GW,同比增长22.3%,约占全球总产量的69%。光伏电池和组件生产规模全球前十名企业中,我国分别有7家和8家。2016年,我国光伏产品出口额达到140.2亿美元,近三千家企业的光伏产品出口至200多个国家和地区。

2016年,在内外部环境的共同推动下,我国光伏企业加大工艺技术研发力度,生产工艺水平不断进步。骨干企业多晶硅生产能耗继续下降,综合成本已降至9万元/吨以下,行业平均综合电耗已降至80千瓦时/千克以下,硅烷法流化床法等产业化进程加快;P型单晶及多晶电池技术持续改进,常规生产线平均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9.8%和18.6%,采用PERC和黑硅等技术的先进生产线则分别达到20.5%和19.1%,异质结(HIT)、背电极等技术路线加快发展;光伏组件封装及抗光致衰减技术不断改进,领先企业组件生产成本降至2.2元/瓦,光伏发电系统投资成本降至6.5元/瓦以下,度电成本降至0.5-0.8元/千瓦时。

7、太阳能热发电稳步推进

近年来,我国太阳能热发电行业实现突破性发展,启动试验示范项目并有部分太阳能热发电站并网运行,形成了太阳能热发电站选址普查、技术导则、行业标准等指导性文件。2015年11月在全国范围开展了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启动了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提出了示范项目临时电价建议,为在十三五期间大规模商业化推广奠定了基础。

为推动我国太阳能热发电技术产业化发展,2016年9月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建设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224号),确定第一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共20个,总计装机容量134.9万千瓦,分别分布在青海省、甘肃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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