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后扶项目既能提高移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又能改善当地的生产条件;既能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能促进长远发展,昌宁县坚持"四个到位",规范高效开展移民后期扶持。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乡镇、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后扶工作纳入年度移民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年末严格兑现奖惩。二是项目规划到位。项目规划结合地方发展实际,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对项目可行性,项目效益进行科学论证。先后编制完成了移民后期扶持三个"五年规划"和小湾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规划。三是实施管理到位。严格按权限审项目,严把项目立项审批关,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管理和廉政责任制"五制管理"。项目完工后,及时进行项目验收,建立工作台账,按规范对项目资料进行归档,并按"属地管理原则",适时移交项目。四是资金管理到位。严格执行扶持范围、扶持标准、扶持年限相关规定,扎实开展移民后扶人口动态管理,按时足额发放后期扶持资金。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专户管理、县级报账"的原则,按项目施工合同及实施进度分批次、按比例拨付。每年邀请财政、审计、发改、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后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跟踪督查,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自200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开展以来,昌宁县已累计发放后期扶持直补资金2442.23万元,实施后扶项目68个,总投资12481.87万元,项目受益总人口13.2万人。通过开展移民后期扶持,极大改善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移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2016年末,全县移民人均纯收入比2006年增加2254元,增长35.86%,高出全县平均增幅12个百分点。(昌宁县移民局 杨正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