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水电开启全面扶贫新模式
日前,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联合印发《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实施方案》,拟选取部分水能资源丰富的国家级贫困县,开展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采取将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方式,探索"国家引导、市场运作、贫困户持续受益"的扶贫模式,建立贫困户直接受益机制。
据悉,这是我国首次将农村小水电作为扶贫工程来考量,这种全新的扶贫形式有望通过政策扶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但也有专家指出,目前仍处于试点初期,投资模式和帮扶机制需要进一步探讨,相应政策必须细化,扶贫工程才能真正让老百姓受益。
政策细节有待完善
我国农村水能资源十分丰富,技术可开发量达 1.28 亿千瓦,居世界首位。近年来,农村水电快速发展,截至 2015 年底,全国已建成农村水电装机超过 7500 万千瓦,水能资源开发率接近 60%,装机和发电量均占全国水电的四分之一。农村水电是贫困山区的重要能源和民生工程,据统计,全国 832 个贫困县中有 700 个拥有农村水能资源,农村水能资源占全国总量的 56%,截至"十二五"末,开发率仅为 46%,开发潜力较大。
《实施方案》提出,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是以帮扶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农民脱贫为目标的公益性工程。综合考虑我国各级公共财政投资能力和扶贫电站筹资等因素,项目资金筹措主要包括国家投资和企业自筹(含银行贷款)两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负责落实,中央安排预算内补助投资每千瓦4000元。
"由于各地情况不一样,小水电的建设成本存在差异,但是4000元/千瓦的补助基本能占到投资成本的40%到50%左右,这个数额是相当可观的,将极大的激发企业和农民的投资热情。"福建省水利厅农电处处长阮伏水告诉记者,"福建省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很多贫困村集体建设了一批小水电,几十年来农民依然从中受益。与畜牧、种植业比起来,小水电市场风险小,收益长期稳定,此次发改委立项就更有保障了。"
据了解,重庆、云南、湖北、陕西等6省市被确定为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5月25日前均已完成试点项目的投资计划,并以打捆方式(包括小水电扶贫电站装机规模、中央预算内投资需求、带动贫困户增收情况等)报送国家发改委、水利部。
从重庆拟申报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项目的情况来看,共有7个国贫区县、2个市贫区县申报试点项目24个,基本符合国家申报条件的项目19个,总装机68780千瓦,总投资72426万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27512万元,占总投资的38%。
记者从水利部农村水电局了解到,由于试点时间仅一年,试点只选取在小水电扶贫方面有基础的省市进行。目前6省市的投资计划已经报送完毕,随后两部委将对申请项目进行筛选,预计在6月底前下发试点计划。
分析人士指出,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虽然处于起步阶段,但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可以预见,比如生态环保压力大、资金怎样保障、贫困户如何甄别、收益能否按时足额发放等。此外,记者注意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推动落实农村小水电扶贫电站全额上网、执行本省标杆电价等优惠政策,但是就目前各省农村小水电实际情况来看,上网电价低仍是普遍存在的制约因素。
先行地区经验可借鉴
江西省作为最早参与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和依靠小水电精准扶贫的省份之一,通过多年实践让小水电扶贫更接地气,其经验值得借鉴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早在2009年,水利部审核批准《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江西省共有泰和、分宜、宜黄、靖安等42个县纳入其中。6年时间,江西省规划新增水电装机容量6.96万千瓦,代燃料年用电量8700万千瓦时,工程总投资4.6亿元。按代燃料电站运行20年计算,总效益达40亿元,为本规划工程总投资的8.7倍,实现了规划县农民增收、地方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有机结合。
而江西省遂川县更是小水电开发助力精准扶贫的一个缩影。
位于井冈山下的遂川县是革命老区,贫困人口多、覆盖面大,是国定贫困县。资料显示,遂川县境内河流众多,雨量充沛,水资源丰富,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29.7万千瓦,可以开发水能源约22万千瓦。为此,遂川县出台了扶持水电开发的政策,采取灵活的办电形式,在上网电量、电价、用地、税收等方面都是"一站式"办理,而且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据了解,为调动农民投资入股小水电的积极性,遂川县一方面建起一座装机1200千瓦的水电站,当年投产,当年见效,让全县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受益;另一方面筹集500多万元"创业启动基金",对有意投资小水电却缺乏资金的农民给以扶持。同时,该县安排50名60岁以上的老党员每人5000元的小水电股份,并帮助联系贴息贷款15.3万元,实行入股分红帮扶机制。
如今,遂川县已有小水电站124座。截至2015年,在建12座,已建成发电112座,年发电量3.9万千瓦。形成固定资产5.5亿元,电网覆盖全县23个乡镇308个村,村通电率100%,户通电率100%,受益农户平均年增收上千元。
专家表示,江西省遂川县确实在如何激发投资热情、确保农民受益,以及利益分配上形成了一套特有的做法,为后续开展试点计划和政策的完善提供了依据。
据悉,《实施方案》对资产和收益管理也作出明确要求,扶贫电站投产发电后,项目法人每年将中央投资收益(年收益高于 6% 的据实缴存,低于 6%的由项目法人补足 6%)存入县级人民政府指定账户,专项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近期重点用于扶持贫困户脱贫解困。在收益分配上,政府将探索把中央投资农村小水电建设形成的资产或收益,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
根据水利部此前公开的数据,"十三五"期间将建成200万千瓦农村小水电扶贫电站,持续稳定帮扶100万户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全国将迎来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建设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