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院签订辽宁清原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合同
2015/6/2 11:01:10 新闻来源:中国电建北京院
5月20日,北京院与清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筹建处共同签订了《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合同》。
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境内,地处辽宁省负荷中心区,电站建设规模为1800兆瓦,安装6台300兆瓦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额定水头400米,上、下水库按满足日调节能力设计,电站投入运行后,将成为辽宁乃至东北地区重要的调峰电源。
2013年12月20日,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新能〔2013〕500号"文件,批复辽宁省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确定清原(180万千瓦)站点为辽宁省2020年新建抽水蓄能电站的推荐站点。在北京院各级领导及全体项目部成员的共同努力下,《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4年3月21日通过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会同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审查。此后,北京院凭借雄厚的综合技术实力获得了业主方的认可,成功中标清原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