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霍晶莹
2015年5月21-22日,中缅电力合作委员会工作组第一次会议暨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国家能源局刘琦副局长和缅甸电力部吴钦貌梭部长主持了本轮会谈。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外交部、商务部、云南省发改委及缅甸电力部、缅甸驻华使馆、国民计划与经济发展部、能源部、联邦决务办公室相关领导和官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作为中缅电力合作规划编制牵头单位,水电总院顾洪宾副院长及国际业务部杜效鹄主任等一行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就中缅电力合作规划工作方案向与会领导和官员做了详细汇报。
在5月21号的工作组会议上,双方就中缅电力合作项目清单、优先考虑启动的项目和选取原则、审批程序和保障措施、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需求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就搁置长达3年之久的密松水电站问题的解决进行了务实讨论。
在5月22号的委员会会议上,刘琦副局长提出,此次中缅电力合作工作组会议暨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恰逢世界水电大会在中国举行,中国水电取得的历史性跨越对世界水电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相信也会对中缅电力合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刘琦副局长对中缅电力合作提出4点建议: 利用"一带一路"契机,互惠共赢;沟通设计,做好规划。希望缅甸从规划中受益,指定相关机构与水电总院对接;照顾双方关切,优先启动具备条件的项目;建议充分利用中缅电力合作委员会机制解决重大事情。吴钦貌梭部长肯定了中国电力建设取得的成果,并指出目前缅甸电力开发中75%的项目由中资企业承担,希望中缅电力合作更上一个台阶,取得更大的成果。
在两天的会谈中,中缅双方代表在中缅电力合作委员会的平台上,坦诚、友好、务实地讨论了中缅电力合作工作部署和安排,并签署了下一阶段工作的会议纪要。双方领导均对水电总院牵头承担的中缅电力合作规划寄予厚望,希望在规划成果的指导下,将目前暂时处于僵局的中缅电力合作重新推上快车道。
中缅电力合作是我国能源外交、"一带一路"倡议举措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11月,李克强总理访缅期间,中缅双方签署了《中缅政府间关于中缅电力合作委员会的协议》,明确正式启动中缅电力合作委员会机制。作为中缅电力合作工作组唯一的非政府部门成员单位暨规划编制牵头单位,水电总院将继续秉承为国家、行业、企业服务的宗旨,扩大视野、开拓创新,科学编制国际电力合作规划,为"中国电力"品牌走出去、资源引进来发挥桥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