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水库环保设计院院长康建民
随着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日益突显,水电工程征地移民独立评估工作的作用也愈加重要,而征地移民独立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工作是征地移民独立评估领域的一项重要课题。为此,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特组织北京院、华东院、昆明院等开展相应课题研究工作。如何更好开展征地移民独立评估工作,规范征地移民独立评估的对象和内容?如何建立一套全面而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此,本报专访了课题主责单位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水库环保设计院院长康建民。
我国水电工程移民
独立评估尚属新生事物
中国能源报:水电工程移民有何特点和难题?
康建民:水电工程移民具有被动性、时限性、区域性、应获得适当补偿的特点。相对于其他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特别是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的难度最大,引起社会关系调整最复杂,遗留问题也尤为突出。
移民问题解决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水利水电工程的顺利建设,更关系到广大移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做好水电工程移民独立评估工作可以有效评价移民安置效果,及时发现移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为后续移民安置工作提供建议和对策,全面总结移民安置的经验和教训,并为后期扶持规划提供指导意见。
中国能源报:目前我国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康建民:国务院令第471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对移民安置实行全过程监督评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规定,并结合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开展移民独立评估业务的实践,我国水电工程已逐步开展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工作,它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跟踪监测和客观评价,已成为移民监督评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早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最早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水口水电站开展了移民独立评估工作,这对移民安置的成功起到了关键作用。近10年来,我国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诸多项目均成功开展了移民独立评估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例如长江三峡工程、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云南澜沧江景洪水电站、河北张河湾抽水蓄能电站等。
征地移民独立评估工作在外资项目中已较为广泛地实践,虽已有一些独立评估业务指南等,但其具体指标和内容同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在我国,水电工程移民独立评估尚属新生事物,其基本方法、工作程序和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目前国内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整体项目或区域性的独立评估很少,大多研究和工作是针对单项或某一类的移民建设开展独立评估。水电工程移民独立评估中需要一套科学、客观、系统全面的评估指标体系。
中国能源报:水电工程征地移民独立评估的目标是什么?
康建民: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工程技术等诸多领域,融社会性、政策性、经济性和技术性于一体。水电征地移民独立评估总体目标是指通过建立一套全面系统的征地移民评估指标体系,对比分析本底调查与移民搬迁安置后3-5年的连续监测数据,评价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和移民的权益保障,专项设施和城市集镇的功能恢复情况,评估征地移民规划目标实现程度和安置效果,及时发现移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为后续移民安置工作提供建议,也为后期扶持规划提供指导。
中国能源报:目前我国有哪些电力工程开展了移民监测与评估工作?工程移民监测与评估业务开展现状如何?
康建民:目前,我国已开展工程移民监测与评估工作的项目,就水电开发和火力发电方面仅局限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如水口水电站、太湖防洪、黄河小浪底、扬州第二火力发电厂、二滩水电站等,这些项目在移民安置方面均运用了监测与评估管理手段。
目前还没有专门从事监测与评估工作的单位,参与移民监测与评估工作的单位较少,来自不同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如华东勘测设计院开展的水口水电站评估、水电工程移民经济研究中心开展的太湖防洪与扬州第二火电厂评估、华北水电学院开展的小浪底水电站评估、四川省移民办公室咨询中心开展的二滩水电站评估工作等。这些单位与项目建设单位的关系各有不同。
应注重移民安置对社会发展贡献
中国能源报:目前我国关于移民工程技术标准现状如何?
康建民:2006年颁布执行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中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第四条中指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与发展的需求;顾全大局,服从国家整体安排,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节约利用土地,合理规划工程占地,控制移民规模; 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第五十一条提出,国家对移民安置实行全过程监督评估。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地方人民政府和项目法人应当采取招标的方式,共同委托有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对移民搬迁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进行监督评估;被委托方应当将监督评估的情况及时向委托方报告。为了更好落实国务院471号令的相关内容,四川、云南等省市都针对移民评估工作提出了相应政策。
由于没有固定的技术路线和系统的理论方法,国内工程移民监测与评估工作各家做法不同,报告内容与形式也不同。评估内容方面,各评估机构对于评估内容的界定大都不一,有的侧重移民生产和生活水平质量评估,有的侧重生产生活水平和移民满意度评估等;其次,评估方法方面,有的评估机构以单纯定性的方法进行评价,有的则用简单的数理统计法或综合评估方法进行总体评价。
中国能源报:相较于其他国家,目前,我国对于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效果监测评估方面存在什么问题?
康建民:国外对非自愿移民的研究较全面,国内学者的研究伴随着我国水电工程增加而增多,尤其三峡工程的建设及大规模移民吸引了人们的目光。但我国目前的相关研究都可被视作移民的现状研究,对于移民安置效果监测评估方面的问题相对较少。
目前,我国对于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评价指标系统的研究大多从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评价指标体系不够系统全面。也有很多文献对具体指标的定义和应用进行了研究,对于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方法也相对简单。
移民规划目标是保障移民在搬迁以及安置过程中基本权益的重要执行标准,也是保障移民搬迁和安置后基本生产生活的重要科学依据。因此,移民规划目标是评定移民安置情况的重要依据之一。
此外,传统项目评价只注重经济、局部效果,应把更多的关注投向项目的主体——人,注重考察移民安置对社会发展目标的贡献。
中国能源报:对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独立评估指标体系有何建议?
康建民: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独立评估指标体系应该从生产水平、住房水平、劳动力就业情况、交通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电信广播电视工程、卫生环境情况、社会服务设施等几大方面评估移民生产生活水平;从城(集)镇功能恢复、专业项目以及社会环境适应性和后续发展等方面评估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从补偿安置资金落实情况、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以及其他权益的落实情况等方面评价移民权益,走出目前评估存在的经济至上论、改革代价论等理论误区。
为此,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课题研究组完成了《水电工程征地移民独立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将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独立评估指标共分为三大部分,移民生产生活水平、区域经济发展以及移民权益实现,此三部分并列为一级指标,分开进行综合评价计算。
其中,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指标下共设置2个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47个四级指标。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指标下共设置3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27个四级指标。移民权益实现指标下共设置3个三级指标,7个四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