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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世界小水电发展报告》大洋洲篇
2015/3/26 21:31:51    新闻来源:中国能源报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都在用小水电(≤10MW),其潜力约为932MW,其中310MW已开发。

  在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证书为更新和再开发年久失修的电站提供鼓励措施;新西兰没有小水电政策,但对新站点的勘探一直没有停止过。此外,碳排放价格的设立也是为了提高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经济竞争力。

  该地区小水电发展的主要障碍是环境保护区和竞争用水。澳大利亚的具体障碍包括公众的认可度、极端的气候变化、站点偏远和发电传输昂贵;新西兰的具体障碍在于管理问题(即冗长的审批程序)和高昂的建设费用。环境和社会问题同样也是阻碍小水电广泛发展的障碍;可再生能源的激励措施主要针对风能和太阳能。

  太平洋岛国地区              

  太平洋岛国地区22个国家中有8个使用小水电(≤10MW),潜力约为306MW,其中103MW已开发,巴布亚新几内亚的资源最丰富(153MW)。斐济是唯一拥有具体可再生能源政策和小水电发展规划的国家,其他大部分国家有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然而,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是主要问题。

  《太平洋岛屿能源政策》和相关战略行动计划把可再生能源涵盖在10年发展中,其目标是增加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同样,《太平洋地区能源安全行动框架》和相关实施计划(2011-2015)包括资源评估、可再生能源投资、能力发展以及增加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四个重点。国际金融同样在太平洋地区的小水电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亚洲发展银行参与了巴布亚新几内亚的乡镇电气化计划;世行10年的《太平洋岛国地区可持续能源金融计划》(2007-2017)是为了支持微型水电发展;地方金融机构鼓励支持可再生能源的设备采购。然而,除了斐济,其他国家没取得任何进展。

  总体而言,该地区大多数国家都缺乏小水电发展激励机制,所罗门群岛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缺少实施项目的资金;斐济的陡峭地形会导致河流湍急和泥石流倾泻,使小水电潜在站址减少;巴布亚新几内亚过时的可再生能源评估也是一个问题;瓦努阿图的小水电障碍包括高资本投入、缺少政治意愿以及有关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太平洋岛国地区有建设小水电的能力,但外来援助资金主要依赖于外部专家。对各种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应当考虑气候变化对环境的影响;对小水电而言,就必须考虑水的来源问题,特别是在枯水期。

  (作者刘恒、Esser L.供职于国际小水电中心,作者Masera D.供职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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