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相关报告显示,我市62座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前,装机容量仅14.7万千瓦,近3年年平均发电量5.46亿千瓦时。而在改造后,这些电站装机容量增至18.2万千瓦,设计平均年发电量增至7.6亿千瓦时。这得益于我市水利部门充分利用中央财政和省上补助资金,认真扎实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工作出现的可喜结果。
2011年,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出台《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这个《办法》,从2012至2015年,我市共有62座农村水电列入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计划金额共1.29亿元,项目补助金额总数位居全省首位。省级补助计划金额为2826.05万元。
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办法》精神,紧紧围绕提高可再生水能利用效率、保障农村用电需要出发、促进农村水电持续有序发展、推进节能减排这个重点,组织相关县(市、区)水利局积极开展前期申报工作,认真核对水电站改造内容、经济指标、电站基础数据及项目合规性,按时行文上报,列入全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方案,进入中央财政补助计划。
目前,全市62座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施进展顺利。市水利局及时整理出改造项目中央和省上相关政策及技术指导文件,传达给相关县(市、区)水利局和相关电站,组织领导到各地加强对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比如,去年在省上下达2013年中央补助资金后,市水利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的通知》,对增效扩容工作进行再要求再部署,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改造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用好补助资金,确保按进度付款,同时督促电站业主及时投入自筹资金,及时开展改造工作。
我市特别重视加快项目改造进度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力量到各地检查建设情况,采取现场检查和召开座谈会方式对改造时间节点、施工要求及资金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督促落实。开展了多次现场督查,督促改造进度,有效提高了工作进度。
泰宁县的角二水电站、永安市罗坊水尾一级水电站和大田县桥头水电站已全部完成改造项目,目前正在进行调试运行。项目改造进度完成90%以上的电站有宁化县沙坪水库小岭水电站、桥下水库彭沙地水电站、桥下水库坝后水电站、桥下水库三级水电站和大田县文经水电站、官坝水电站,以及沙县琅口水电站、建宁县王坪栋二级水电站、尤溪湖里桥水电站、三元区西际下际峰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