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江水电站库区主要在我市境内。1958年国家动工兴建富春江水利发电站。根据国家建设需要,1959年我县对库区特别是低洼的乾潭公社的胥口、江南、韩家坞、长淇、坌柏、冷水6个生产大队的206户1140人进行了就地后靠移民(这部分人1969年又进行了转迁)。
1962年因苏联撕毁协议和国家经济困难,富春江水电站建设被迫下马,库区移民工作暂缓进行。1965年,国家经济好转,富春江水电站建设复工,我县库区的移民开始外迁。1968年12月,富春江水电站建成发电。1969年1月,本县正式大量动迁库区移民,年底基本完成库区移民外迁和就地后靠前置任务,为国家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库区范围广,移民任务重
富春江水电站库去涉及本县有13个公社的71个生产大队和3个渔业队、2个排民运输组以及航运公社3个居民点,其中南峰公社10个生产大队、三河公社7个生产大队、千鹤公社3个生产大队、下涯公社6个生产大队、洋尾公社的洋尾大队、大洋公社7个生产大队、三都公社的12个生产大队、梅城镇3个生产大队、航运公社的3个居民点(梅城、南峰、三里亭)、洋溪公社的8个生产大队、杨村桥公社2个生产大队、麻车公社3个生产大队、马目公社的5个生产大队、乾潭公社的10个大队。其中全迁大队10个,需动迁移民9680户,50001人。
富春江水电站库区在建德境内,国家征用山林21.17万亩,征用耕地27579亩,一大批良田变"汪洋",农民少了赖以生存的土地。
记得当时富春江水电站库区涉及建德移民有50001人,要在1969年一年完成大规模动迁任务确实是任务重,困难多。建德库区移民为了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顾全国家大局,许多党员、干部带服从国家安排,到外省、外县插队安家落户。其中安置在江西省武宁县2167户,11265人;安置在江西省永修县855户,4505人;安置在江西省资溪县621户,3190人;安置在本省吴兴县1136户,5666人;安置在长兴县1561户,8115人。合计外迁库区移民6340户,32741人。本县就地后靠库区移民计3340户,17260人。
兴建农田防护工程,力保粮食生产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对富春江水电站库区提出的"少移民、少淹地,积极防护"的指导方针,除国家在我县境内投资1100万元兴建梅城防护工程,保住严州古城,少淹没农田5000亩以外。
1966年11月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本县建设38篇国家农田防护工程。1968年迫于富春江水电站提前蓄水发电,而库区农防工程规模过大,人力物力难及,省军管会生产委员会决定将本县原定的38片农田防护工程缩减为14片农防工程及电力排灌站建设。按五年一遇水位:梅城25.5米,乾潭24.55米,三河27.4米高程修建,全部工程1966年11月开工,1970年竣工,计新建堤坝19条,全场10.7公里,排水主渠道17条,全场21.4公里,电力排灌站148处,总装机51台,797千瓦,共投放150万工,国家投资218.28万元。防护农田4481亩,减少移民5550人。
处理移民回流问题
富春江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由于当时移民补偿经费标准低,加之时值文革期间,因此遗留问题比较多,特别是房屋、土地、山林没有给予合理补偿,损耗移民本身利益。移民意见很大,经常来信来访。1980年12年第一批倒流移民10户33人,1981年1月第二批到倒流移民45户,87人,截至当年6月底统计倒流移民共1032人。
移民倒流回库区以后,冲击区、社机关,威胁社、队干部,砍伐山上木材、毛竹,占用集体公房102间,强种粮田551亩,挖掉200余亩的田塍等,严重干扰社会治安,影响集体生产和安定团结。
县委、县革委会对移民倒流问题十分重视,问题发生之初,先是对倒流移民做说服教育工作,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争取上级和兄弟县市的帮助。经过各方努力,做好移民思想工作,调整经济补偿政策,切实解决库区移民遗留问题,至5月2日,动员287人返回安置地,至7月10日,倒流移民全部返回安置地。
1981年9月国家电力部、华东电管局、富春江电厂和省民政厅联合调查组来县调查后,做出了《关于富春江水电站库区移民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增加了补偿标准,从1983年开始至1989年共补偿资金5694527元,使得移民遗留问题基本得到妥善解决。(以上所述如有差错,敬请读者指正。)
解决库区人民生活生产问题
1981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电力工业部、财政部联合颁布的《水电站库区维护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决定"1981年1月起,试行从发电成本中没法1度电(扣除厂用电)提取1厘钱作为库区维护基金,用于加强水库防护,解决库区移民遗留问题。
由于种种原因,直至1984年年底,这笔补偿尚未兑现分文。1985年春,时任浙江省电力局局长王占一把这一情况告诉建德县委、县政府后,县委、县政府很重视,决定由县委农工部副部长许金标带领县水电局局长王高烈、县财政局付局长吴风芝到上海华东电管局去交涉。
经过多次交涉和据理力争,华东电管局终于承诺把一度电一厘钱拨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再由政府分到县里。
4月份,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赵建华、省农村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徐万山、省农研中心副理事长王毅,从梅城镇上船沿途实地考察了我县富春江水电站库区梅城、三都、洋尾、大洋、麻车、三河等乡镇需要修建的农田防护工程和库区移民遗留问题,一直考察到兰溪。
当年,华东电管局拨给浙江省富春江库区维护基本90万元,建德分到50多万元,以后年年拨付,逐年增加,至1989年国家累计下拨本县富春江库区维护基金450.23万元。
县委、县政府坚持专款专用,本着群众自办为主,维护基金补助原则,用于库区农防、护坝、渠道、排灌等工程补助245万元,兴建库区防洪护岸工程57处,全长52公里,保护农田5500亩;用于库区交通建设补助144.05万元;用于库区引水设施、学校维修补助35.3万元,建成自来水厂10座,基本解决库区乡镇政府所在地2万人用水问题;用于扶持库区发展生产18.5万元。
原标题:富春江水电站库区移民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