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水电总院 冯海波
2014年8月21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电总院)会同贵州、湖南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组织开展了白市水电站工程抬升蓄水位验收会议。水电总院魏志远副总工主持了会议。经会议讨论审议,形成了《贵州清水江白市水电站工程抬升蓄水位至正常蓄水位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认为贵州清水江白市水电站工程基本具备2014年9月上旬抬升蓄水位至正常蓄水位300m的条件。
验收会议召开前,水电总院组织验收专家组开展验收工作,部分专家对库区移民搬迁和库底清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关于工程建设情况、初期蓄水以来的监测初步分析资料和枢纽工程运行情况的汇报,对工程抬升蓄水位至正常蓄水位300m的条件进行了评审,并形成了验收专家组意见。
白市水电站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境内的清水江下游河段,坝址距天柱县城30km。电站主要任务为发电,兼有航运等综合利用效益;水库正常蓄水位300.00m,死水位294.00m,水库总库容6.87亿m3,调节库容1.72亿m3;电站总装机容量420MW(3×140MW)。电站建成后接入湖南省电网,承担调峰、调频及事故备用等任务。
白市水电站工程属二等大(2)型工程,枢纽工程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发电建筑物和通航建筑物等组成,其中,拦河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304.50m,最大坝高68m;泄水建筑物为6孔泄洪表孔,堰顶高程281.00m;引水发电建筑物由电站坝式进水口、坝后背管、压力钢管、坝后式厂房及尾水出口等组成;通航建筑物采用垂直升船机型式,按Ⅶ级航道设计。
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08]731号"文《关于贵州清水江白市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建设白市水电站。工程于2005年10月一期大江截流,2006年10月二期大江截流,2012年4月大坝全线浇筑至坝顶。2013年2月底导流底孔下闸、水库开始蓄水,并控制蓄水位不超过291m;2013年4月电站三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