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移民近10万人,是世界上移民最多的水利工程
百万大移民,中国三峡工程创造了一个奇迹!
三峡工程移民129.64万人,是世界上移民最多的水利工程。
1993年8月19日,国务院颁布了《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确定了移民安置、移民资金、扶持措施等一系列政策。1994年7月,国务院三峡建委办公室批准《长江三峡工程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具体规定了农村移民安置、城镇迁建、工矿企业搬迁、专业项目复建等方面的安置标准、建设标准及补偿标准。
三峡水库淹没湖北、重庆20个区县270多个乡镇,涉及企业1500多家、房屋3400多万平方米。自1993年起,10多年间,每年移民近10万人。
中央移民政策慎重、细致,各地移民工作扎实、周到。最初,国务院有关政策规定,农村移民应尽可能在本组、本村、本乡就地、就近安置;若安置不了,可在全县内统筹规划安置;若本县安置确实有困难,可由上级统筹,在邻县或外省安置。1992年10月,移民安置在秭归县试点,经过对当地环境容量的细致分析,认为安置难度很大,需要适度外迁。于是,国务院对三峡农村移民安置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从过去强调"以土为本、就地后靠"为主,调整为"鼓励和引导更多农村移民外迁安置"。
2000年8月17日,重庆市云阳县639名移民外迁,安置到上海市崇明岛落户,标志着出省外迁工作正式启动。按国务院部署,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等地接受安置重庆市外迁移民。另外,湖北省、重庆市非库区将安置部分本省份外迁移民。截至2012年,三峡工程顺利完成移民安置129.64万人。
三峡库区大多处于贫困地区,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开发性移民",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所有安置地都制订了详尽的移民帮扶计划。
据统计,截至2010年年底,国家有关部门及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黑龙江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的资金总量达898.08亿元,对口支援项目安置移民29,142人,安排移民劳务94,832人,培训各类人才44,216人,干部交流90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