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发改委公布6家水电企业上网电价标准
2014/8/8 10:38:22 新闻来源:甘肃省发改委
甘肃省发改委下发关于水电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一家水电站按照暂按每千瓦时0.272元(含税)执行,五家水电站按每千瓦时0.257元(含税)执行。
通知全文如下:
省电力公司,有关水力发电企业:
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水电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2〕182号)规定,现将省内部分新投产水电项目上网电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陇南汇鑫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白龙江沙湾水电站(装机容量5.1万千瓦)上网电价自发电之日起,暂按每千瓦时0.272元(含税)执行。
甘肃林海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夏河县阿一山水电站(装机容量0.5万千瓦)、武威市永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西营河双窑湾一号水电站(装机容量0.56万千瓦)、庆阳市石嘴子水电工程公司石嘴子水电站(装机容量0.065万千瓦)、礼县潭峪沟电站(装机容量0.103万千瓦)、礼县恒山水电站(装机容量0.063万千瓦)上网电价自发电之日起,均暂按每千瓦时0.257元(含税)执行。
二、省电力公司要按本通知规定,及时做好电费结算工作。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