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学萃 来自:《 中国能源报 》( 2014年06月30日 第 22 版)
对话
6月21日,水利部副部长矫勇在中国大坝协会第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透露:截至目前,中国已建成各类水库大坝9.8万座,总库容达到9300多亿立方米,其中坝高15米以上的大坝3.8万座。本世纪以来,中国政府针对水库大坝存在的病险问题,投入巨资实施了对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目前已累计完成3000余座大中型、2.8万座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会议间隙,矫勇回答了《中国能源报》记者关于水利部和国家能源局在水库大坝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问题,以下是采访实录:
中国能源报:水利部的大坝安全管理和原国家电监会的大坝安全监管(这一职能已并入新组建的国家能源局),这一块管理是否存在交叉?
矫勇:水利部一直负责水库大坝的安全管理,过去国家电监会没有具体职能。现在这部分职能并入了国家能源局安全监管司,水利部管水口的大坝安全,能源局管电口的大坝安全,三定方案上明确了。再宏观一些,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还是水利部主导。比如《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就是水利部牵头,《水法》也明确了水工建筑物大坝的安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只是在具体操作上,水口和电口有分工。
中国能源报:我们仔细对比了今年水利部和国家能源局分别公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比如湖北鹤峰的江坪河电站,它出现在水利部的名单上,没有在国家能源局的名单上,为什么?
矫勇:实际上所有的水库大坝,在水利部的大坝中心里全部都有。大坝的安全问题,主要原则是:谁审批谁负责。国家发改委(一般是农经司)批准的是水利部负责,国家能源局批准的由他们负责。江坪河水电站是国家能源局核准的,由他们负责,我们则是从江河管理安全角度提出意见。江坪河的问题我们也看到了,成了一个半拉子工程,我们就从防汛的角度同国家能源局进行了沟通,具体落实还是由他们去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