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8.8%(以下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比4月份加快 0.1个百分点。从环比看,5月份比上月增长0.71%。1-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7%。
分三大门类看,5月份,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3%,制造业增长9.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4.6%。
分经济类型看,5月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1%,集体企业增长5.0%,股份制企业增长10.3%,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6.5%。
分行业看,5月份,41个大类行业中有39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同比增长。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9.6%,纺织业增长7.7%,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10.8%,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10.0%,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7.4%,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4.2%,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0.0%,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4.0%,汽车制造业增长13.4%,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增长14.1%,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8.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9.9%,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3.5%。
分地区看,5月份,东部地区增加值同比增长8.3%,中部地区增长8.7%,西部地区增长10.8%。
分产品看,5月份,多种产品同比增长。其中,钢材9682万吨,增长6.1%;水泥23427万吨,增长3.2%;十种有色金属351万吨,增长3.6%;乙烯140万吨,增长4.1%;汽车212.5万辆,增长12.2%;轿车114.2万辆,增长12.7%;发电量4416亿千瓦时,增长5.9%;原油加工量4033万吨,增长3.5%。
5月份,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7.8 %,与上年同期持平。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9889亿元,同比名义增长5.2%。
附注
1、指标解释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判断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产品销售率:是销售产值和工业总产值的比率,用来反映工业产品的产销衔接情况。
出口交货值:是指工业企业交给外贸部门或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用外汇价格结算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在计算出口交货值时,要把外汇价格按交易时的汇率折成人民币计算。
日均产品产量:是以当月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量除以该月日历天数计算得到。
产品产量同比增长速度: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会发生一些变化,按国家统计制度规定,企业在报送当年月度数据时,需同时报送上年同期数。因此,产品产量同比增长速度是以本期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量除以本期同时报送的同期数据计算得到。
2、统计范围
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东、中、西部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
5、行业分类标准
2012年起,国家统计局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原来的工业行业大类由39个调整为41个,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6、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结果,对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4年5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原标题:中国5月份发电量增长5.9%